在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看来,马云的(医药健康产业)盘子铺的太大,从药品电商到未来药店,从云医院到电子监管平台,可以称得上全产业链布局。
阿里健康与19家连锁药店交锋升级
马云健康深陷药监码漩涡
2月24日,《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发布,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家族以140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排名中国富豪榜第二位,其财富相较于上年缩水14%。这位昔日的中国首富曾预言,下一个世界首富将出在健康产业。
就在这一天,马云医疗健康产业帝国的重要支柱阿里健康(00241.HK)与19家连锁药店的正面交锋再次升级,此前阿里健康运营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码)”引发激烈争议。
阿里健康公关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确认,目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和阿里健康已成立联合工作组,讨论系统移交工作。此次移交药品电子监管码运营权,使得阿里健康的主营业务遭受重创,“本公司预期,若食药监总局长时间暂停药品电子监管政策,其可能对本公司的收入、业务及运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阿里健康公告称。
如今,药监码的运营权将交出,同时天猫医药馆资产收购延期至2016年3月31日,互联网医院等项目还处在烧钱阶段,马云的医疗健康产业帝国遭遇冲击。
电子监管码风波
公开资料显示,“药品电子监管码”是运用信息、网络和编码等技术,给药品包装赋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给药品一个合格且独一无二的“身份证”。实施电子监管后,企业通过电子监管系统上传信息,使得赋码药品不管走到哪里都能被实时监控。
然而,如此小小的监管码,一直在医药行业产生诸多争议。作为电子监管码的运营维护方,阿里健康在此次电子监管码事件中被推至风口浪尖。
业内认为,阿里健康是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具体运营商,而该公司又拥有第三方互联网售药平台资质,这种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可能导致业内医药企业的数据安全问题,造成不公平竞争。
1月25日,因不满CFDA强行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湖南养天和大药房企业集团(以下简称“养天和集团”)起诉CFDA强制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行政违法,应立即停止。
在一片呼声中,2月20日晚间,CFDA官方网站宣布,暂停执行2015年1号公告药品电子监管有关规定。随后,阿里健康也发布声明,宣布已向CFDA移交电子监管码系统。
2月24日,阿里健康公关负责人张蕾向时代周报记者确认,目前,CFDA和阿里健康已成立联合工作组,将制定系统全面移交的具体内容,包括移交的先后工作时间表以及期间的运维业务模式等。
就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决定暂停全面执行药品电子监管后,零售药企再次联合发声,建议全面取消药品电子监管码,完善药品追溯系统。
2月24日,包括老百姓(603883.SH)、一心堂(002727.SZ)、益丰药房(603939.SH)在内的19家连锁企业发出联合声明指出:“阿里健康介入到药品信息监管当中,既关系到国家数据安全,又造成不公平竞争,同时涉嫌绑架公权利用数据牟利,必须彻底出局才能真正解决矛盾。”
当晚,阿里健康向时代周报记者发来《回应某些药房:坚持找假药“麻烦” 找自己“麻烦”》的声明称,我们坚信大数据是杜绝假药问题的正确方向,我们投入近亿元杜绝假药的这一努力,给假药找“麻烦”,也给自己找“麻烦”,“但求天下无假药,人人能买到平价药、良心药。”
阿里健康称,对于挟公权和舆论行一己之私,对阿里健康进行“窃取数据、不公平竞争、绑架公权力”等莫须有的攻击,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事实上,阿里健康的电子监管码遭到业内非议,在之前就有出现。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曾在2015年两会期间公开向CFDA建言,因药品电子监管信息涉及国家安全,应立即停止药品电子监管码系统由企业运营。
2月24日下午,正在高铁上的谢子龙委托其助理致电时代周报记者称:“我们希望国家能够将这一监管码取消,重新(建设)药品溯源系统,要倾听行业的广泛意见,阳光透明,群策群力。”
争议不公平竞争
据阿里健康介绍,药品电子监管码的雏形诞生于2006年。彼时国内爆发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假药案”等严重的药品安全问题。原国家食药监局委托中信集团旗下中信21世纪承担特殊药品监督信息网络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工作。
此后,越来越多的药品被纳入该电子监管码中。2014年1月,阿里巴巴联手云锋基金,对原药监码的具体操作者—香港上市公司、中信集团旗下中信21世纪进行总额1.7亿美元(约合10.37亿元人民币)的战略投资,收购后者54.3%的股份,阿里巴巴集团持股38.1%,云锋基金持股16.2%。
自阿里入股中信21世纪以后,在持续亏损状况下,仍然投入近亿元资金,对原有药品电子监管网基于云计算进行技术架构改造。经过10年建设扩容改造,药品电子监管网建设工程于2015年下半年基本完成。
分析人士认为,目前业界对阿里健康质疑的焦点主要有三:首先,阿里健康运营药品电子监管码,缺少合法性。
诉讼CFDA的原告方养天和大药房董事长李能介绍,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的《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建设,“必须进行招标”。无疑,药品电子监管码符合这一条款。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郭凡礼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药品电子监管码直接交予阿里健康存在不合理性。药品电子监管码属于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企业必须通过招标才能获得该项目,使得阿里健康药品电子监管码的运营权存疑。
其次,阿里健康是否涉嫌利用药监码数据为企业谋取商业利益。有媒体近日报道称,阿里健康在过去通过旗下的阿里数来宝平台向药企兜售药品电子监管码上的“商业数据”。
“事实就已经摆出来,有企业在各地都有兜售数据的代理商,很多工业企业已经站出来(说话),有人把他们的(企业核心)数据买到了。”李能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据媒体报道,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永红曾表示,有阿里方面的销售人员与药企方联系,售卖市场解决方案,方案中包括广东众生各类药品的批次、流向和数量等核心信息,这些信息包括陈永红本人也并不知晓,企业商业机密外泄,且被作为交易产品,令陈永红非常震惊。
对此,阿里健康公关负责人张蕾回应质疑称:“可以很明确地说,阿里健康不存在通过阿里数来宝出售商业数据的情况。”
张蕾告诉时代周报记者,“阿里在数据提取和开放的管理流程上有一全套完备严谨的操作流程,局部数据分析研究会按照完善的数据调用申请、等级管理、定期销毁制度来执行,公司员工根本无法接触到数据。”
张蕾指出,如果涉及经监管部门认可的试点企业数据研讨,也会采取监管报备、企业授权并指定自有产品后,提取定量的限定范围内样本数据,不存在该试点企业触及其他企业产品数据的情况。
全产业链布局遇阻
2月21日,就在CFDA宣布暂停药品电子监管码后,阿里健康当即发布了公告—《有关药品电子监管网业务未来运维的内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