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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健康讲座"实为推销保健品 提防"免费陷阱"

发布:2016-01-23 01:10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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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免费健康讲座”实为推销保健品 广西消委会:提防“免费陷阱” 近日,央视曝光了某商家打着“免费听健康讲座”的招牌,引诱老年消费者前往试听。讲座上,商家再

“免费健康讲座”实为推销保健品

广西消委会:提防“免费陷阱”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 蒙进煌  通讯员 熊至娟) 近日,央视曝光了某商家打着“免费听健康讲座”的招牌,引诱老年消费者前往试听。讲座上,商家再通过“送免费礼品”的方式,对老人进行“洗脑式”宣传,向老年消费者推销保健品。1月20日,广西消委会、南宁工商12315中心都发布消费提醒,为广大老年消费者绕开“免费陷阱”支招。

近日,家住新民路的张老先生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称公司正在开展“回馈社会”活动,邀请老年朋友到某酒店免费喝早茶,免费体检。到现场后,张老先生被体检出身体情况很糟糕。“权威专家”说有一种保健品可有效改善他的身体状况,但是当天“限量供应”。现场还有“托儿”不断吹嘘该保健品的功效,每盒仅售890元。平时有“三高”的张老先生忍不住一下购买了10盒。满怀希望的张老先生服用一段时间后,发现“三高”情况不仅没有改善,还引起了强烈的副作用,最终住进了医院。

对此,南宁市工商局12315中心对保健食品经营者发出警示,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那么,根据《广告法》的禁令,当我们看到保健食品广告含有哪些内容时,要慎重购买呢?第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第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第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第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

教你一招

端正4种态度可防忽悠

春节将至,为提醒老年消费者防范欺诈消费和虚假宣传,理性选购消费品,广西消委会提示老年人,要提防“免费”背后的陷阱。

1.警惕以“免费”为噱头的推销。一些经营者以免费讲座、免费体检、免费体验、免费试用、老顾客答谢会、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老年人,现场推销商品,夸大宣传功效,谎称能治疾病,哄抬商品价格,高价出售,使不少老年消费者因此蒙受了经济损失。老年人应警惕以“免费”为噱头的推销陷阱,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参加此类活动,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其词洗脑式的虚假宣传,提防不法经营者的消费欺诈和虚假宣传。

2.切勿以保健品替代药品来治病。在购买时,要看清保健食品的特定标识,如“卫食健字号”或“国食健字号”的批准文号和标有“保健食品”的字样。此外,多数保健食品或多或少都宣传具有保健或辅助治疗作用,有的甚至违规进行疗效宣传,宣称“防治癌症”“包治百病”等。需要提醒的是,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品进行疾病治疗。身患疾病的老年人,不能以食代医,应早日去正规医院检查身体,查找病因,对症下药。

3.坚持品质消费,按需消费。消费者在选购养生保健品、保健器械等此类产品时,要到证照齐全、信誉度好的商场、超市、连锁店或网店选购;要注意查看产品的产地、生产厂家、营养成分含量、保质期、储存方式和说明书、合格证等可以判断产品质量状况的信息;尽量在购买前多渠道了解产品品质,选购口碑好的品牌产品;要根据自己或家人的身体体质状况,按实际需要选购最适合的产品。

4.要及时、依法、主动维权。无论通过实体店或网店购买保健食品或保健器械,都要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及商家销售时的相关承诺和宣传资料,并妥善保管,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网上购买时要注意留存购物痕迹,以备不时之需。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发现经营者涉嫌违法经营时,要及时向行政部门举报,以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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