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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事业单位解决方案

发布:2016-01-15 13:17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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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12月29日,太平洋保险在上海召开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事业单位解决方案发布会,在沪300余家大型企业参会。太平洋保险是业内首家正式发布健康税优保险解决方

    

2015年12月29日,太平洋保险在上海召开健康保险税优政策企事业单位解决方案发布会,在沪300余家大型企业参会。太平洋保险是业内首家正式发布健康税优保险解决方案的保险机构,标志着举国瞩目的税优健康保险从政策制定阶段迈向产品投放阶段。上海保监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国资委等有关领导出席了发布会。
    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高国富在发布会上表示: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不是一款简单的健康保险,具有政策性和普惠性的特点,是保险业服务于国家供给侧结构改革、服务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实践之一,太平洋保险将以成为“卓越的民生综合保障服务提供商”为己任,把税优惠民政策落实到人,持续服务于社会管理与民生保障。
    作为政策性保险,中国保监会对税优健康产品的审批与经营资质均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合规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从业人员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开办要求。太平洋保险是国内首家通过税优健康保险系统验收的保险机构,在本次发布会上,太平洋保险的专业人员向与会嘉宾与企业客户详细介绍了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行业示范条款、企业统一组织投保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管理系统功能与移动终端应用,充分展现了太平洋保险在税优健康险业务方面的承办能力与雄厚技术实力。
    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试点实施,是落实国务院“新国十条”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惠民举措。在我国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医疗支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下,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的开办,使得保险公司承办的政策性健康险能够实现与基本医保的无缝衔接,提升保险保障对个人医疗费用支出自付自费部分的有效覆盖,缓解社会与个人医疗费用支出压力。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三部委联合发文的精神,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率先在31个城市试点,首批试点地区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都可以投保并享受政策优惠。企事业单位可以统一组织并出资为员工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