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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记者注意到,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培养一代又一代热爱劳动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近日提出《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其中,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普通高校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
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劳动教育的目标与内容。《实施意见》明确劳动教育总体目标:通过劳动教育,使学生能够理解和形成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热爱劳动,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体察劳动创造美好生活,体认劳动不分贵贱,体会劳动是幸福的源泉。
将劳动教育与红色基因传承相融合,培养学生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具备满足生存发展需要的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劳动习惯。让学生动手实践、出力流汗,接受锻炼、磨炼意志,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
关键词:基本内容
中小学校开设手工、非遗传承等拓展课程
《实施意见》提出,劳动教育贯通大中小学各学段。那,具体学什么内容呢?《实施意见》表示,根据劳动教育目标和劳动教育的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的综合育人功能,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分别设置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的劳动教育。
《实施意见》建议,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当地特色资源,开发开设家政、烹饪、手工、园艺、非遗传承等劳动实践类拓展课程,掌握劳动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养成基本劳动习惯;要将劳动教育与研学实践无缝对接,引导学生走进农村、走进劳动实践基地,在研学实践中树立团队合作意识、培养科学探究精神。
职业院校要以“双高计划”为引领,结合专业特点和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依托实习实训、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等实践体验,指导学生积极参与劳动,增强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和劳动自豪感,培育学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和爱岗敬业的劳动态度。
普通高校要依据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与专业能力培养相结合,与大学生创新创业相结合,设置新型服务性劳动、科学性劳动、创新性劳动的内容,提升创新创造和就业创业能力。
关键词:评价体系
劳动素养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劳动素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建立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实现平时表现评价和学段综合评价相结合、劳动能力评价和劳动态度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重点加强学生参加学校劳动、家庭劳动和社会劳动的评价,建立公示、审核制度,确保记录真实可靠,使学生在劳动学习与实践的过程中将“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把劳动素养评价结果作为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作为高一级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或依据,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和毕业依据。
关键词:课程设置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
《实施意见》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劳动教育实施机构和人员,开齐开足劳动教育课程。要将劳动教育纳入中小学国家课程方案和职业院校、普通高校人才培养方案,形成具有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针对性的劳动教育课程体系。
根据各学段特点,在大中小学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系统加强劳动教育。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学校要对学生每天课外校外的劳动时间、劳动内容、劳动方式作出规定。
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学时。
普通高校要结合自身办学实际,明确劳动教育主要依托课程,其中本科阶段不少于32学时。除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外,其他课程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内容。
大中小学每学年设立劳动周,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以集体劳动为主,组织学生走进农场、企业、社区等开展劳动教育实践。
原标题:《定了!江西省大中小学,新增一门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