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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育龄夫妇 不孕不育如何诊治

发布:2018-07-17 06:37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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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标题:军队育龄夫妇 不孕不育如何诊治 小林老师: 您好!我是一名经组织批准在驻地找对象的中级士官,

原标题:军队育龄夫妇 不孕不育如何诊治

小林老师:

您好!我是一名经组织批准在驻地找对象的中级士官,结婚快两年了,一直未能怀上孩子,家里人都十分着急。想咨询一下,我和妻子能否申报在军队体系医院进行诊治?若申报成功,是否需要支付费用?盼解答。

某部士官 小张

小张战友:

你好!经了解,近日军委政治工作部和军委后勤保障部已下发相关文件,从2017年8月16日开始,对患不孕不育症的军队育龄夫妇实施常态化诊治。

你们夫妇双方根据个人意愿可到军队体系医院或地方三级以上医院完成初诊筛查;对符合条件、初诊结果为不孕不育的军队育龄夫妇,凭不孕不育诊断证明材料到旅(团)单位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填写《军队育龄夫妇不育不孕诊治个人申请表》,按就近就便原则,选择一家承担诊治任务的军队医院进行诊治。经审批后,患者就诊需要携带批准的《军队育龄夫妇不育不孕诊治个人申请表》、本人有效证件、军人保障卡、结婚证、生育证明或生育服务单、病历等相关资料。如选择诊治医院后因病情需要转诊变更诊治医院的,还应有战区级计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军队育龄夫妇不孕不育症转诊介绍信》。

关于费用方面,经批准参加不孕不育诊治的军队育龄夫妇,在接受常规治疗和辅助生殖技术诊治期间发生的门诊与住院检查费、检验费、药品费、耗材费、手术费等全部免费。采取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免费限定在3个取卵周期以内。诊治期间发现有重大器质性疾病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当前,少数官兵对不孕不育症难以启齿,在此希望战友们为了家庭和谐幸福,检查发现有不孕不育方面的问题时,请主动向所在单位计生主管部门咨询、申报,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拥有属于自己的健康宝宝。

(张景业、王新伟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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