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疫情控制水平持续提升。国家已建成全球最大规模的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网络直报系统。法定传染病报告发病率平均降低19.4%。传染病早期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增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系统覆盖近7.1万家医疗机构,系统用户超过16万,年报告个案信息约900万件。2016年,全国甲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15.7/10万和1.31/10万以下。建成国家、省、市、县四级疾控机构实验室检测网络,中国疾控中心流感、脊髓灰质炎、麻疹、乙脑等实验室成为世界卫生组织参比实验室。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传染病流行。艾滋病整体疫情控制在低流行水平,重点地区疫情快速上升势头得到基本遏制。结核病防治工作成效显著,成功治疗率保持在90%以上。2016年,全国结核病报告发病数比2011年下降12.6%,结核病死亡率降至2.3/10万左右,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国疟疾病例共报告3189例,其中本地感染病例仅有3例,比2010年的4262例大幅度减少,80%以上的疟疾流行县基本消除疟疾。重点寄生虫病防治效果持续巩固,截至2016年底,全国453个流行县均达到了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或以上标准。
慢性病防控效果显著增强。国家已建立慢性病和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网络。老年人健康管理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等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公众提供,实施脑卒中、心血管疾病高危筛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癌症早诊早治等项目。截至2016年底,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和干预项目累计筛查610余万人,发现高危人群82万人,开展随访干预95.2万人次;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累计筛查338.9万人,发现高危人群77.6万人,随访管理52.4万人次;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1亿儿童提供免费口腔检查,516.8万儿童免费窝沟封闭,222.9万儿童免费局部用氟;癌症早诊早治项目累计筛查214万高危人群,发现患者5.5万人,整体早诊率高于80%。
地方病流行趋势得到有效控制。截至2015年底,全国水源性高碘地区有90.8%的县非碘盐食用率在90%以上,94.2%的县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在全球128个采取食盐加碘措施的国家和地区中处于领先水平。95.4%的大骨节病病区村达到消除标准,94.2%的克山病病区县达到控制标准。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地区的所有县改炉改灶率达到98.4%,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地区有93.6%的农村人口实施了降氟改水工程。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地区全部完成改炉改灶,查明的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地区全部完成改水。
精神卫生服务不断完善。国家公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将精神卫生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精神卫生服务机构2936家,开设床位数43.3万张,分别比2010年增长77.9%、89.9%;共有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2.77万人,比2012年底的2.31万人增加20.2%。把严重精神障碍纳入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实施中央补助地方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项目,部分地区出台救治救助专项政策,减轻了患者负担。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2012年至2016年,全国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数由308万例增加到540万例,患者管理率由59.1%提高到88.7%。加强对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的干预,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全面加强。应急法制基本建立,应急机制不断优化。在全国分区域设置4类36支国家级和近2万支、20多万人的地方卫生应急处置队伍。2014年,国家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达标率升至91.5%,远超全球70%的平均水平。近年来,国家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有效地应对了人感染H7N9禽流感、埃博拉出血热、中东呼吸综合征、寨卡病毒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以及四川汶川地震、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等一系列重大灾害事故的紧急医学救援和灾后卫生防疫。
四、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大幅提高
中国致力于提升医疗卫生资源的可及性和便利性,同步推动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加快建立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药品供应体系不断完善,居民就医感受明显改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持续增加。2011年至2015年,国家投入420亿元,重点支持建设1500多个县级医院、1.8万个乡镇卫生院、10余万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截至2016年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达983394个,其中医院29140个(公立医院12708个,民营医院16432个),乡镇卫生院3679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432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481个,卫生监督所(中心)2986个,村卫生室638763个;全国统计的万元以上医疗设备共529.1万台,其中100万元以上的设备12.5万台。2016年,医疗机构床位数比2015年增加39.5万张,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达到5.37张,医院床位数增加35.8万张;全国少数民族医医院有266所,床位数达26484张,年总诊疗968.7万人次,出院58.8万人次。
表2: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新华社发
医药卫生人才队伍更加优化。国家已构建起全世界规模最大的医学教育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922所高等医学院校、1564所中等学校开办医学教育,硕士授予单位238个、博士授予单位92个,在校学生总数达395万人,其中临床类专业在校生达到114万人、护理类专业达到180万人。全国共有14所教育机构开设了少数民族医药专业和中医专业少数民族医药方向,在校生约17万人。云南、广西、贵州等地的中医学院先后设立中医学本科傣医、壮医、苗药等专业方向。部分少数民族医药院校与高等中医药院校合作,联合培养少数民族医药人才。截至2016年底,全国卫生人员总量达1117.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845.4万人,每千人口医师数达到2.31人,执业(助理)医师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为81.2%,高层次专业人才逐年增加。每千人口护士数达到2.54人,医护比达到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