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规范殡葬服务体系。潼关县民政局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缔了一处贩卖违规新型墓穴殡葬用品黑窝点。
为进一步开展殡葬改革工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规范殡葬服务体系。潼关县民政局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陕西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取缔了一处贩卖违规新型墓穴殡葬用品黑窝点。
近日,潼关县民政局殡葬执法工作人员在摸排工作中,发现双桥西口附近有一处贩卖违规新型殡葬用品黑窝点,现场发现违规新型墓穴30余个,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制造、销售,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没收,可以并处制造、销售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考虑到经营者不清楚《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殡葬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讲解了殡葬条例等相关政策,限期3天时间,自行对违规新型墓穴进行销毁,禁止销售。8月7日,违规墓穴已全部清理,同时,经营者写了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贩卖违规殡葬用品。
通过本次执法,规范了县域内丧葬用品市场,消除了封建迷信陋习,对全县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和移风易俗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