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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用品市场充斥违禁假劣产品 市场亟待规范(2)

发布:2019-06-06 06:13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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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稽查人员指出,食品根本不需要标准用法用量,经过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按照规定不得标注功效和治疗效果,只有药品才标明用法用量和治疗用途,而这些标称具有壮阳、催情的“性药”

对此,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稽查人员指出,食品根本不需要标准用法用量,经过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按照规定不得标注功效和治疗效果,只有药品才标明用法用量和治疗用途,而这些标称具有壮阳、催情的“性药”,既不是食品范畴,也不是保健品范畴,却全部标明用法用量和功效,显然是为了蒙蔽消费者,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凡标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都必须由国家卫生部审查批准。近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局长何镜泉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批准任何一个具有壮阳功能的食品批准文号,凡是标注带有“食准字”的具有“壮阳功效”的批准文号全部是假冒的。也就是说,卫生部至今未批准过任何一种具有性保健功能的食品

专家指出,卫生部门颁布的保健品功能中,根本没有“性保健”这一项。因而,可以肯定地说,眼下所有标称有“性保健作用”的产品,都存在夸大宣传问题。至于为何某些保健品具备壮阳效果,专家解释道,不排除一些不法厂商在食品中加入类似“伟哥”(万艾可)成分。由于这些食品没有经过类似药品那样严格的临床试验,消费者随便服用可能带来很大副作用。

    成人用品市场亟待规范

据了解,目前仅在广州至少有3000家以上大、中型药店在经销成人性用品,这还不包括由个人开办的专业成人用品商店。广东省性学会一位负责人介绍,个人经营的成人专业用品商店的数量难以准确统计,估计至少是专业药店数量的三至五倍以上。

然而,在各地的成人用品商店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一味夸大“疗效”,或把保健品当作药品销售的现象非常普遍,特别是由于管理的缺失和经营的混乱,使性用品商店问题多多。有关专家指出,类似女性催情药等违禁性产品,因添加雌性激素,滥用会引起女性内分泌失调,干扰女性排卵功能,甚至导致不孕。

成人用品行业是一个很特殊的行业,涉及性心理、医药、卫生、计划生育等多个方面。据了解,要开一家正规的性用品店,首先要办工商许可证;经销避孕套、避孕药,就要向计划生育部门申请避孕药具经营许可证;经销调节性机能、内分泌的保健品和药品,就得向药品管理部门申请药品经营许可证。这种“多头管理”的格局给不法生产厂家和商家很多空子可钻,造成了市场的混乱局面。

首先,销售的产品真假难辨、良莠不齐。有的“成人店”甚至公开销售各种“壮阳药”,大肆渲染和鼓吹其功能和“治疗效果”,甚至把性保健品解说成中成药,明显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一些路边店几乎成了“三无产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集散地,许多经销者正是抓住消费者羞于投诉的心理,肆意销售劣质产品。一些个体成人用品商店,为了赚钱,一味强调“感觉”,向消费者肆意推销各种假劣产品,甚至违禁药品。有的不但没有在显著位置标示“未成年人禁止入内”标志,甚至对未成年人销售性用品,容易诱发社会问题。

其次,消费者投诉少是另一大原因。记者从有关投诉部门了解到,成人用品的投诉率是零。因为有害羞心理,几乎没有消费者敢于将自己在这方面遇到的质量问题公诸于众,碰到质量问题大都自认倒霉。但业内人士认为,零投诉并不代表零问题,只是现在缺乏专门的检测机构和可供参考的统一标准来鉴定,也缺乏专门机构对性保健用品的生产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监督。

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对性用品生产领域把关较严,但流通领域由于属于多头管理,涉及工商、食品、药品、质监、卫生等部门,实际上却处于一种“谁也不愿管,谁也管不了”的无序状态。

性保健品的出现对患者是福音,但它也是双刃剑,销售、使用不当,便危害无穷,这是一个亟待关注和解决的社会问题。随着性用品产业的快速发展,有关人士呼吁,作为一种新产业,成人用品产业在发展的同时,应该加强规范,有关部门必须强化引导、监督和管理,不能放任自流。(记者 孙茂勇)

李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