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5月30日电题:500亿元巨额税案揭开“海关票”虚开的黑色利益链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刘宏宇
经过数月努力,在税务、公安、海关及中国人民银行通力合作下,税务部门与公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成功侦破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重大案件。
2017年7月,深圳国税局与公安局在深圳地区联合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摧毁团伙10个,摧毁犯罪窝点27个。共查处企业658户,涉案虚开金额超过500亿元人民币,是深圳历年来破获虚开案件规模最大、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
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 信息被1000多户企业冒用抵扣
海关进口缴款书全称为“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企业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后,海关开具给企业的缴税凭证,可以由进口货物的企业用来抵扣进项税款,俗称“海关票”。
2016年,某企业办税员小刘发现本公司提交的海关进口缴款书抵扣申请被税务局审核为重号。这说明,有另外一家企业先行申请抵扣了这两份海关进口缴款书。小刘立即向深圳国税局提出“异常”海关进口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立即对这两份海关进口缴款书信息进行了查询。稽核系统显示,这两份海关进口缴款书已经被深圳的另一家企业先行抵扣税款。
深圳市国税局马上调查类似案件,发现不少企业的海关进口缴款书被其他企业冒用抵扣,其中不乏大型国有企业。
深圳的情况迅速反馈到总局,总局分析发现,这样的情况在多地、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十分异常。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集中研判后,初步确定这些企业的“海关票”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信息被全国1022户企业冒用抵扣,其中515户在深圳,是作案重灾区。而通过对这515户企业的调查发现,它们都是“非正常户”企业,实际经营地点和注册地点不符,是名副其实的“空壳企业”。
为什么海关进口缴款书会被冒用抵扣呢?税务部门分析,不法分子发现,经营企业在进口缴税之后到申报抵扣之前,一般有1到2个月的时间差,他们就利用这个时间差,从非法渠道获取企业海关进口缴款书上的信息,然后提前冒用抵扣,再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非法利益。而由于一份海关进口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这意味着,真正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