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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旁开成人用品店遭家长投诉 涉事商铺已关停

发布:2019-05-11 06:28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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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原标题:小学旁开成人用品店遭家长投诉涉事商铺已关停据广州日报消息近日,数名番禺家长投诉称,在石岗东小学附近的小街巷中开设了几间自助式成人用品店,且有一

  原标题:小学旁开成人用品店遭家长投诉 涉事商铺已关停

  据广州日报消息 近日,数名番禺家长投诉称,在石岗东小学附近的小街巷中开设了几间自助式成人用品店,且有一间商店位于万石大街的一条小巷中,为不少学生的上下学必经之路。事件曝光后,距离小学仅约百米的自助式成人用品店因涉嫌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规定,已处于被关停的状态,附近的类似商店也没有开门营业。

  近日,记者重访现场发现,那间距离石岗东小学和石岗东幼儿园仅百米的自助式成人用品店已紧锁门闸,门店墙壁或门闸上没有留下任何与商品有关的痕迹。据周边居民反映,该商店仅营业了数天,被媒体曝光后迅速关停。经调查,附近的成人用品商店也没有营业。

  不少家长反映,尽管这些自助式成人用品店有门帘遮挡,但透过门帘缝隙,仍可以看到店内各式各样的成人用品,加上无人看管,难免会吸引个别孩子进店一探究竟。

  据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华介绍,该涉事商铺的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意见》(下称“意见”)。

  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而“意见”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禁止在中小学校200米内开办网吧,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和成年人性用品商店。

  如果商铺拒绝整改怎么办?刘春华说,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