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相关要求,市文明办、市工商局昨日联合发布2015年全市十大消费维权案件黑名单,对诚信缺失行为进行公开曝光。
黑名单
1、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
2、武汉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3、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4、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
5、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6、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
8、徐东一家家居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
9、湖北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0、武汉世纪骏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案件情况
案件一:百城康祺健身房失信
【案件详情】鞠女士2015年7月中旬在汉阳大道577号“武汉市汉阳区百城康祺健身房”办理了3张健身卡,充值金额为9000元。商家承诺7月底开张营业,但截至10月份仍没开张。鞠女士要求退卡,商家不予处理。鞠女士求助于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汉阳区五里工商所接到此投诉后,及时联系双方进行调解,向商家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多次调解,商家最终承诺为鞠女士办理退款手续。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回访,鞠女士已拿到9000元退款。
案件二: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黄先生2015年7月19日在江汉区江兴路6号“武汉实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支付5000元押金,合同约定8月31日提车。截至9月底,商家仍未提供车辆。黄先生求助于12315指挥中心。
【处理结果】江汉区第七工商所及时联系投诉双方了解情况。经9月28日现场调解,商家同意及时交付车辆并因延迟交货给予黄先生1000元减免补偿。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回访,黄先生已于10月6日提到车,商家给予了1000元减免补偿。
案件三: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熊女士2015年8月30日在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栋12层04、05、06室“深圳市珍爱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签订婚姻介绍合同,支付2.5万元费用。商家一直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服务,熊女士要求退款未果,求助于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江岸区大智工商所工作人员及时与熊女士联系,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现场调查和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在扣除200元手续费后全额退款。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电话回访,熊女士已收到24800元退款。
案件四: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出售灶具造成伤害
【案件详情】程先生2015年7月24日在建设新村295号燃具店购买佛山市顺德区雪尔顿电器制造厂生产的RO8SPAM牌150款燃气单灶两台,价值115元。回家做晚饭时一台灶具发生爆炸,程先生身体被烧伤,要求生产企业进行赔偿,希望工商部门介入调解。
【处理结果】江岸区百步亭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此投诉后,及时联系被诉方,要求被诉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和其他相关资料,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工商部门组织下,双方8月27日签订了关于解决投诉问题的书面协议,由商家现场赔偿5500元。
案件五: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手机质量纠纷
【案件详情】熊先生2015年1月22日购买了一部“苹果”手机,之后出现充电故障。11月份,他按照苹果公司官方网站的换机规定,在江岸区中山大道1044号“深圳市天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支付2500元进行换机。11月12日,他拿到新换的手机后,发现其仍不能正常充电。按照苹果公司官方网站公布的换机规定“经销商应给消费者提供全新无故障手机”,熊先生求助于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江岸区一元工商所接到投诉后及时与熊先生取得联系。经沟通调解,被诉方未履行公司“三包”承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移动电话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相关规定,为熊先生更换了一部全新整机。
案件六: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失信
【案件详情】徐女士80岁的父亲2015年10月16日参加了蔡甸区五贤路11号“武汉世林福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组织的“养生养老公寓计划”活动。商家在老人上课过程向其推销了“养生养老公寓计划”,老人签订了《会员养老服务预订合同书》,并支付5万元价款。商家口头承诺“养生养老公寓计划”为理财性质,3年后老人可得到6.5万元收益。老人后来发现商家承诺的收益与实际不符,商家提供的是养老入住福利券,并非理财产品。合同中已注明“7日内要求退回预订金的,甲方不收取违约金;如果超过7日,收取6%违约金”,老人遂要求解除合同,求助于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蔡甸区新农工商所执法人员调查后认定情况属实。经电话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商家在扣除工本费100元后,退还老人“养生养老公寓计划”理财保险服务款49900元。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回访,商家已于次日履行协议。
案件七: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虚假宣传
【案件详情】冯女士反映,江岸区台北一路天下国际公馆3单元5楼1号“泰详昊天房地产经济有限公司武汉办事处”以旅游的名义,组织一些老人到山东购房。老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威海乳山市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滩分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购房现场宣传称:“有高铁可以到达山东乳山银滩小区。买了房子不住可以出租,一天就可以收租金1000元。”冯女士发现该楼盘宣传的内容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遂求助于工商部门。
【处理结果】江岸区台北工商所工作人员收到此投诉后,及时联系双方,调查了解此事。由于冯女士家人是在未全面了解山东威海银滩4A级旅游度假区的情况下,盲目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工商部门要求被诉方合理解决此问题。经现场调解,开发商答应退还消费者所交的9.9万元购房款,且消费者不需要到威海办理退款手续,手续由驻汉办人员代为办理,免其劳顿和增加费用。
案件八:一家家居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用品质量争议
【案件详情】2014年10月4日,吴女士在武昌友谊大道与徐东大街交会处的一家家居购物广场2楼皇朝专卖店购买一套床,含一张床和两个床头柜,价值3880元。使用过程中,床体出现变形现象,床面出现大面积水珠,床垫存在霉印。吴女士向商家反映后,商家2015年4月上旬更换了新的床垫。使用半个月后,吴女士又发现床垫出现大面积破损,再次向商家反映此问题。商家承认问题但不予处理。吴女士遂求助于工商部门,希望能退货。
【处理结果】洪山区和平工商所接到此投诉后,及时与这家家居购物广场联系了解此事。经调解,这家家居购物广场同意全额退款。经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电话回访核实,吴女士已拿到3880元退款。
案件九:湖北汇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