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野猫”称,在“盘丝洞”APP里所说的视频福利就是裸聊,80元红包能看一个小时。一番讨价还价后,记者向其发了40元微信红包,她便打开视频,显示着女性胸部裸露特写。10秒钟后,视频停止,“小野猫”不断要求加钱。
除此之外,该女性用户还自称可以上门,400元一次,700元包夜,只是需先付200元订金。
5月4日下午,“小野猫”又联系记者,说当晚有时间,可以上门服务,让记者先发200元。记者问打了钱,其不出来怎么办?“小野猫”回复,自己已经在“盘丝洞”上约了10名男性用户,“做小姐的,都是长期服务”。
为一探究竟,记者发了200元红包给她,时间定在晚上8点,地点则是大郊亭附近的酒店。这时,“小野猫”又让记者付打车费,称自己住在海淀区远大驾校附近,往返车费200元,见面以后多退少补。讨价还价后,记者付了150元路费。
当晚8点,记者来到大郊亭桥附近一酒店,再在微信上和“小野猫”联系,但对方始终不回。记者拨通了她的电话,第一次,对方没有接听;第二次,有一个女声接了电话,称自己路上遇到突发状况,今天来不了,只能明天见面,具体情况见面以后再解释。随后记者再也无法与她取得联系。
杭州探访 情趣用品桌上放 称关注青少年身体
记者找到了盘丝洞官网,首屏便是“私密两性情趣社区”几个大字。
随后,记者来到位于杭州教工路552号国际服务外包基地的盘丝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自称2014年8月成立,如今已经有百万级用户,并称“我们关注青少年的身体、性与健康、性观念、成长、生活方式等多方面议题,为青少年提供正确全面的资讯、多元包容的观念,也在创造轻松有趣的线上交流分享平台。”
走进该公司,记者看到七八个人正散落地坐在隔开的办公桌上,面对电脑办公,看见有人进来,也未理会。
直到记者走到一名女性员工身边,询问“这是盘丝洞办公地点吗”。女孩才答说是的,打量了记者一下,问“你是隔壁来撩妹的吗?看着很眼熟啊……”
记者注意到,该公司内部设有陈列柜,展示着近10种情趣用品。该女性员工随手拿起自己办公桌上放着的飞机杯、震动棒,向记者介绍它们的用途。
上午举报 国家网信办已受理
今天上午,就APP“盘丝洞”里有用户传播淫秽图片、对未成年人不设限一事,记者向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进行了网络举报。
同时,记者还提交了手机截图等相关证据,举报中心网页显示举报信息已经受理。
专家看法
如运营者明知却放任
应予以处罚
前些年,网络上出现不少被称为“撩妹神器”的APP,有人利用其社交功能进行卖淫等违法活动。随着近来有关部门不断地打击,这些现象得到遏制。但记者暗访发现,APP“盘丝洞”里,还是有一些用户利用其社交功能传播淫秽图片,这种情况该怎么看待?
北京市维诗律师事务所杨安进律师表示,个人传播淫秽的图片或者音、视频文件,属涉嫌违反《治安处罚法》甚至是《刑法》的行为。“《治安处罚法》明确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涉及卖淫嫖娼,则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杨律师强调,如果APP的运营者明知上述情形而放任的,应该界定为组织卖淫、嫖娼,或组织淫秽表演,或者组织传播淫秽物品。依照《治安处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登录使用成人用品APP,不加审核,未成年人竟也能堂而皇之地使用,“盘丝洞”APP的开发者是否应做些什么?
杨安进律师表示,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因此,如果此类社区中存在淫秽内容,那么组织者就应该对加入者设定明确的年龄限制,禁止未成年人加入,否则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但具体是什么责任,谁是执法主体?目前法律在这方面尚不太明确,导致实践中此类禁止性规定执行得不好。”
希望企业重视社会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韩晶晶表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国家应该加强针对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方面的立法,这样一旦出现问题在执法处罚上也就能更具针对性和规范性。
“目前咱们PC平台的网络监控相比于移动端显然更为严格一些,也因此导致一些成人题材的内容更多地出现在了移动端,这一点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和改善。”另一方面,杨主任表示在立法完善的同时,网络企业或者开发者本身也应该有社会责任意识,在设计研发推广软件的过程中,应考虑到对于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
最后杨主任也建议,由于未成年人在生活中接触相对频繁的就是家长和老师,因此家长和老师在对未成年人的信息接触上也应该予以关注,应尽力避免未成年人接触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