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讯 “在耿马县医院人们的眼里,一天竟然有33个小时!”一名患者家属面对云南省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费用清单,异常气愤。
对此,院方竟然以一时“粗心” 、电脑等原因作出解释。群众质疑:这家医院究竟是“粗心”还是“黑心”?
患者一天交33小时护理费——科室大意?
11月27日,耿马县法院开庭审理患者陈伟清死亡纠纷案。这起纠缠了两年多的医疗纠纷,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耿马县医院以“粗心”为由的乱收费行为,一时成为人们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
2005年年底,83岁的陈伟清因病住进耿马县医院,住院5天后死亡。陈伟清的子女们认为,是院方不具资质的护理人员使用禁忌药物等一系列的“粗心”行为,导致了父亲死亡。在长达两年时间的艰难取证过程中,陈伟清的子女发现,医院竟然“粗心”到每天按33小时计费!
陈伟清的女儿陈孟珍从医院复印的病历显示,患者“实际住院5天”。但在《出院病人诊疗项目费用清单》中,重症监护费和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却分别收了168小时的费用。“平均算下来,每天竟然有33.6个小时!”陈孟珍说。
对此,医院副院长罕桂莲及医务科主任秦疆穗等人在接受采访时解释,乱收费并不是医院的规定,而是各科室对重症监护在理解上出现了偏差,耿马县卫生局已经对此进行了调查。记者在卫生局的《核查情况报告》中看到,卫生局认为患者住院应为6天,但由于科室没把患者死亡的情况及时告诉收费室,这才导致“收费系统自动延长了1天”。陈孟珍对这样的解释不以为然:“人都死了,电脑还在自动计费,有比这更荒唐的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