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黑救护车’疯狂揽客,部分原因是患者和家属不知何为正规救护车,何为‘黑救护车’。如果向他们介绍‘黑救护车’的危害,他们就能明白为什么不能选择‘黑救护车’。”刘主任说,2015年1月在吉大一院门口就发生过“黑救护车”不让病患上正规救护车的事件。该病患是一位来自长岭县的老人,和家属是乘坐长岭县医院救护车来的吉大一院,但是看完病准备离开时,“黑救护车”司机上前揽客,要求老人和家属乘他们的车回长岭县。老人和家属不愿意,长岭县医院救护车来帮助老人,结果和“黑救护车”上人员发生冲突,冲突中老人受伤。
贻误病情导致病患死亡
“同样因为‘黑救护车’,2012年杨浦大街附近出现过一起‘黑救护车’因车祸扔下病患不管,导致病患在车内死亡的事件。”刘主任说,当时“黑救护车”发生车祸后,司机竟然弃病患于不顾去追肇事车,导致病患因贻误病情而死亡,事后患者家属和“黑救护车”司机发生争执,“黑救护车”司机竟表示他是见义勇为才送病患,不承认其为救护车,也不承认其延误病情导致病患死亡,随后,病患家属将“黑救护车”司机起诉至法院。刘主任介绍说,除了这样极端的案例,“黑救护车”运送病患半路涨价,不同意就将病患扔在半路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四招出手 堵塞“黑救护车”存在市场
医院出招
据了解,今年吉大一院为了杜绝“黑救护车”,出台了4项措施。
第一,严惩“黑救护车”线人。今年4月,医院出台专项规章制度,严肃纪律,并对院内员工进行宣传引导,杜绝为病患提供“黑救护车”信息。如果出现这种危害医院利益的行为,医院将对科室进行经济处罚,对个人进行开除处理,防止内外勾结。在保安、护理员的劳动合同和纪律中增设条款:为“黑车”联系业务者,将给予辞退处理,并对举报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加强主动宣传。在疗区内张贴医院救护中心的宣传海报,在疗区播放救护中心的宣传片及社会上“黑救护车”出现事故的惨痛案例,教育引导病患及家属选择正规的救护车辆服务,避免上当受骗。
第三,多方打击非医院专业救护车辆。与辖区派出所联合,全力抵制“黑救护车”行动。
第四,在医院内安装号牌识别系统,可将“黑救护车”号牌列入“黑名单”,使其无法进院。除此之外,医院还会与执法部门合作,多方打击,让其无机可乘。
“黑救护车”争抢病患发生冲突 破坏医院环境
对于多台“黑救护车”出现在吉大一院门口一事,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建设广场派出所苏警官介绍说,“黑救护车”没有正规急救手续,属于非法运营车辆,部分“黑救护车”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是没有经过卫生部门审批。“黑救护车”和正规救护车、“黑救护车”和“黑救护车”之间经常因为争抢病患发生冲突,冲突中病患病情延误和加重是常有的事情,每次出现这样的事件,他们都会迅速出警制止。“5月6日,一位来自松原的患者准备回松原老家,但是‘黑救护车’不允许其坐正规的救护车,在吉大一院门口发生了抢人事件,病患因为被抢而受伤,家属报了警,最后病患才乘坐正规救护车离开。”苏警官说,“黑救护车”极其猖狂,经常会在医院门口因抢病患斗殴,他们已经加强了对此区域巡查工作,防止“黑救护车”出现伤人事件。
如何辨别“黑救护车”和正规救护车
教你一招
对于正规救护车与“黑救护车”的区别,刘主任介绍说,救护车所载病患往往是需要急救的人、急于转院的病患或刚刚出院需要休息的病患。
正规救护车的标配是:警灯警报、车载呼吸机、心电图机、监护除颤仪、电动吸引器、简易呼吸器、急救药品,还配有新生儿专用救护车。除此之外,急救车辆安装了卫星定位仪和行车记录仪,备有担架车、铲式担架、氧气钢瓶、氧气袋、220伏转换电源和被子。随车还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必要时将对病患进行急救。对于救护车司机,正规的救护车也有要求。正规的救护车司机都接受过专业培训,可以在繁忙的路段、夜里和坏天气里快速安全地驾驶。正规的救护车司机能够快速驾驶,并且在拐弯处不倾斜,在凹凸不平的路上不颠簸,这需要优秀的驾驶技术并且精神高度集中。
刘主任说,希望病患了解正规的救护车后,不要选择“黑救护车”,防止意外发生,保护自身权益。
新闻快评
让“李鬼”远离生命危机时刻
如果不是本报记者探营,一般人还真不知道“黑救护车”乱象已经到了如此地步。越轨经营、堵塞医院、打伤正规医护人员、中途抛下病患,这一切发生时,都是把垂危的生命放在了一边,而这些打着120、“急救”、红十字旗号的车辆,显然是无视生命安危,只管自己赚钱。命悬一线的生命,在他们眼中只是几张钞票的面值,而并非需要真正呵护、善待的对象。
普通人,家里一遇亲人突然病倒这种急事,不可能辨别救护车的真假。而一旦上了打着120“急救”旗号的“黑救护车”,性命堪忧,就只能听天由命了。“黑救护车”连死亡证明也开不出,难道真是要让逝者“死无葬身之地”吗?
像吉大一院这样的正规医院,已经不堪其骚扰。“黑救护车”人员,已经嚣张到“李鬼”胆敢出手打伤“李逵”的地步。医院的正规医护人员在拯救别人的同时,他们的生命安全也需要被保护。
支撑医院救护任务的不能只是一辆车,它不应该只是病患拿生命和医疗救护的利益兑换,它应该有门槛、有资质、有约束。120急救,作为一个社会特殊工种,牵系民众生命安全,不能被过度商业化。很明显,一些“黑救护车”的过格行为已经触犯法律,而单靠正规医院的自护、维权力量,已经不能抵制“黑救护车”的侵扰,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来监管和整治“黑救护车”。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