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律师王鹏对央视网记者说:“急诊科是急、危、重病人抢救的重要场所,因此急诊护理岗位风险性大,技术含量高,对护理人员素质要求也更加严格。非医院急诊救护人员,绝对禁止接触患者,这样才能有效地保证和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
王鹏建议急诊患者及家属,到医院就诊时,应通过工作服、工作胸牌或胸卡等标识物对医务工作者进行识别,不要轻信非医院工作人员的各种说辞,更不要花钱租赁并非由医院提供的私设床位,避免个人欺诈和医疗纠纷。
“‘黑床位’出现在医院急诊科,无法回避其非法性质,医院也难逃其相关的管理责任。同时,患者及家属如果未经医院工作人员允许,擅自与‘黑护工’发生交易,虽然能追责黑护工,但自身也承担有一定的风险和责任。”为此王鹏建议患者在医院就诊期间,不要与非医护工作人员产生任何交易,而应听从医院专业医护人员的指导,科学正确、积极有效的配合治疗。
据悉,我国《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将于2014年2月起施行,管理办法明确了院前医疗急救的“五不准”。其中第一条就明确指出:“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及其内设机构、个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称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