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阎良大队 副大队长 惠见锋:通过年审我们目前问了一下,他说他是年审的时候,他把警灯拆了。把车身恢复到原装以后,通过的年检,年检完了以后,警灯又安上,又把车身恢复了救护车的标志了。
惠见锋表示,接下来,他们将联合其他部门对警灯以及卫生急救标示的来源进行调查。由于涉事司机徐某私自喷涂、安装、使用警报器和卫生急救专用标示,已经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西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阎良大队 副大队长 惠见锋:通过我们目前调查的情况,他的违法行为有一个,违反规定使用标志灯具。再就是改变车身颜色,根据《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和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对他处200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
经医院查证,徐某和白某均不是141医院职工。
西安市阎良141医院急救站 副站长 季芳:我们急救站医护人员加司机一共十六名。
记者:司机多少人?
季芳:司机是六名,司机有没有临聘人员,我们也有劳务派遣的,都是和医院签合同的。
记者:咱们司机里有没有这个人。
季芳:没有,一定没有。
对于这辆黑救护车长期停放在医院并且转送病人,医院表示,他们对此是知情的。
西安市阎良141医院 副院长 许庆丽:这辆车断断续续的,在医院出现,有一年多,但是就是经常的找一些借口:比如送别人啊,接班人啊,别的病人给他电话啊,有的时候会在医院停,但人要拉病人,咱们医院作为一个公共开放的场所,也不能不让这个车进来。
昨天傍晚,记者离开医院时注意到,在急诊科一楼的便民手册领取处,看不到任何的便民手册,而涉事司机徐某印制的两张黑救护车的业务联系名片,还一正一反的放置在里面。(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