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近日破获一起欠薪案,将“黑心”老板吴某抓获。据了解,吴某共欠24名农民工80173.5元。为了这笔工钱,24名农民工“苦追”了1年半。
南宁警方查办案件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工程层层转包。
血汗钱遭恶意拖欠
2013年3月,韦某等24名农民工先后来到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广西某公司拖欠他们在广西体育中心篮球馆和游泳馆相关工程设施安装工作的工资8万余元。
南宁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接到投诉后,查明广西体育中心篮球馆和游泳馆相关安装工程由广西某公司承包,该公司承包后将工程劳务转包给吴某个人,由吴某招用工人施工并进行管理,按完成工作量直接从广西某公司领取劳务费后再向工人分发工资。
经查,该项目已于2012年年底完工。2012年12月6日,吴某从广西某公司领取了全部劳务费70.28万元,却没有向工人足额支付工资。经统计,吴某共欠何某等24名农民工80173.5元。吴某在领取完全部劳务费后,采取手机停机、隐匿踪迹方式逃避支付农民工工资。2013年5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吴某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吴某拒不改正。
“黑心”老板玩失踪
24名农民工中,工资被拖欠最多的是韦某,他被拖欠6035元。2012年4月,韦某带着自家兄弟与本村5名工人跟着一个姓王的小包工头来南宁做工,当时听说干一天活就能领一天的工钱,就答应了。
韦某说,刚开始,他们干一天活就由小包工头垫付一天的工钱,然后小包工头去找吴某统一算钱。在工程进行到中期的时候,小包工头几天才发一次工资,虽然时间长一点,但工资还都能顺利拿到手。到了工程后期,小包工头说工程款还没有下来,暂不发工资,称等工程结束后一起发。考虑到前期工资都发得比较及时,韦某等人就先干完活,可工程干完都1年半了,但还是没有拿到钱。
与韦某情况不同,另一个施工队队长何某此前主动找到吴某承包工程。刚开始吴某就没有按时给工钱,但在何某等人一再要求下,吴某象征性地给他们发了一小部分工资。但是,在2012年12月底,何某将自己负责的工程全部施工完,再次找吴某讨要剩余工资时,吴某却突然翻脸,先是推托不给,后来电话不接,接着就不见人影了。
据统计,在被拖欠的24名农民工工资中,最多的6035元,最少的460元。
拖欠工资触犯刑法
2013年5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向吴某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案件进入整改程序后,承办人多次打吴某电话,发现其手机已经停机,于是通过在施工现场张贴决定书及邮寄至吴某户籍地址的形式告知他,希望他能限期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但吴某始终避而不见,也没有出面调解拖欠工资事宜。
2013年10月,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法将吴某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案移交南宁市公安局。经调查,吴某拒不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一案情况属实,吴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多方侦查,今年1月10日,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七大队民警在吴某老家将其抓获并押解回南宁。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吴某现年48岁,是北海合浦人。在证据面前,吴某对拖欠24名农民工8万余元工资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如何根治“讨薪难”
农民工为何总是遭遇讨薪难?南宁警方对此进行了分析。警方认为,其中一个原因在于农民工法律意识淡薄,在权益遭受侵犯时,不了解通过什么途径解决。有些民工们甚至不敢理直气壮地去追索自己的血汗钱,害怕因此得罪老板而砸掉饭碗。大部分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通常没有跟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容易导致工资被拖欠。
此外,警方分析,欠债多因资金链复杂,大多数欠薪都是处于“三角债”状态,一环扣一环,只要有一个环节出现信用问题,就会出现拖欠。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如何根治?南宁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七大队罗警官表示,杜绝工程层层转包、完善用工合同是根治“讨薪难”的关键。在吴某一案中,吴某从广西某公司承包工程后,一部分自己招工人做,另一部分又转包给其他小包工头。吴某招的工人,一天给多少钱全部都是口头约定,发工资也不用签字;转包给小包工头的工程也一样没有签合同。 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周军文
□说“法” 保障农民工权益需严格执法
对于导致农民工讨薪难的工程转包问题,原建设部等部门早就发文明令禁止工程随意发包、转包。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转包现象在建筑行业普遍存在,其背后是相关行政执法不到位问题;对于保障农民工权益的劳动合同,至今仍有不少企业无视法律规定,以种种理由拒绝与农民工签订合同,其背后是劳动监察执法不到位。专门从事农民工维权的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认为,如果行政执法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将得到很大改观。 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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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6日,46岁的包工头张某因拖欠农民工工资站到了辽宁省沈阳市东陵区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
2012年10月,张某在浑南新区承包了一商业项目工程,带领20余名农民工进场施工。2013年5月,工程施工结束后,张某在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的前提下,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近40万元。20余名农民工找到当地农民工维权中心,可张某不但拒绝调解,还逃跑了。2013年10月6日,警方将张某抓捕归案。庭审中,张某表示愿意接受法律的惩罚,不再上诉。同时,经警方劝说教育,张某家属积极筹集了40万元,交到了农民工维权中心,全部发放到了20余名农民工手中。东陵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