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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妹体内铬超标万倍 黑心厂家拒付治疗费(图)(2)

发布:2017-07-24 06:09 | 来源:新闻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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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昨天,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丽霞说,渝南鑫光灯具公司电镀车间以陈麒穗已辞职为由,拒付陈麒穗医疗费的行为违法了,她愿意为陈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帮她打官司,以其追回医疗费。 徐丽霞介

  昨天,重庆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丽霞说,渝南鑫光灯具公司电镀车间以陈麒穗已辞职为由,拒付陈麒穗医疗费的行为违法了,她愿意为陈提供法律援助,免费帮她打官司,以其追回医疗费。

  徐丽霞介绍,不管陈麒穗是否辞职,她与工厂的事实上的劳动雇佣关系,不可否认。她在劳动期间造成的损害赔偿,应该由原单位支付。对此《民法通则》、《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上均有明确规定。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如果出现安全损害,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伤者进行赔偿。 (本组文图由本报记者罗小光实习生李吟采集)

  何谓铬中毒?

  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防治科主任王永义说,铬中毒是指人体内的血液和尿液中铬的含量超过正常标准。从事化工和电镀两个工种的工人,容易铬中毒。

  电镀时吸入铬酸雾,生产中产生的六价铬化物,可损害人体皮肤及呼吸道,形成很深的溃疡既铬疮。铬疮出现后,铬毒素进入人体血液沉淀。重者损害肾功能出现衰竭,如不及时抢救,患者会很快死亡。国外报道,铬中毒会引起肺癌和皮肤癌。

  预防铬中毒,工人必须穿上工作服,并戴防毒口罩。并戴橡胶长手套,手套至少要长至肘关节。

  工人工作环境,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设备。如果劳动保护做好了,完全可以避免急性重度铬中毒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