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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筹救命钱抵押房产 黑心中介竟拿来为自己抵债

发布:2016-07-23 10:48 | 来源:互联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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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另一方面,代理人黄某将被代理人贷款用于抵债,其行为严重侵害被代理人权益,可能构成恶意侵占,涉嫌犯罪。

  35万元被代理人抵债

  杜敏决定先找到黄某问个清楚。8月21日,杜敏几经周折找到黄某,黄某这时却躺在市骨科医院的病床上。原来,黄某事实上并非某投资管理公司的中介,他这次住院,正是因为经济纠纷没有得到处理,被人打断4条肋骨。

  黄某也向重庆晨报记者证实,杜敏将房屋抵押贷款确有其事,自己也的确向文某贷款35万元,但因为他之前欠下文某一笔钱,所以这35万元文某实际上并未支付,就直接抵了债。

  黄某给杜敏写了张说明,并按上手印:(杜敏的房子)实际抵押给文某35万元,黄某也没有收到钱。黄某表示,再给他10天时间,与文某的债务纠纷解决后,将归还杜敏房产证。

  折腾了半个月,杜敏心力交瘁,她稍有劳累,便会喘不过气来。原定9月份做手术的计划看来也只能暂时取消,能不能等到救命钱,也成了未知数。

  律师说法>

  代理人涉嫌恶意侵占

  重庆硕诚律师事务所安广泉律师认为,登记中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如果未经过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登记给自然人,杜敏可以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

  另一方面,代理人黄某将被代理人贷款用于抵债,其行为严重侵害被代理人权益,可能构成恶意侵占,涉嫌犯罪。建议杜敏可以首先向公安报警。

  记者调查

  抵押登记按程序办理,但存在瑕疵

  逐步剥开真相,一个疑问也油然而生,杜敏说,她明明要求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黄某在办理手续时是怎样瞒天过海的?

  昨天,重庆晨报记者和杜敏一起,来到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作为一个登记机关,在进行登记审核的时候,主要会对两个方面进行审核,一是双方意愿,二是委托事项。

  针对杜敏提出的是否存在超出公证委托授权范围办理一事,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认为,他们是按照程序在办理,但存在瑕疵。当天,工作人员就相关的事宜对黄某进行过询问。另一方面,针对双方签订的《重庆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没有对借款利率进行约定,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表示,他们对此只能进行提醒,但并不作为审核内容。

  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35万元对谁都不是个小数目,他们一直在协助杜敏处理此事。8月14日,杜敏第一次找到他们时,因为考虑到该房屋在抵押贷款过程中可能存在问题,他们第一时间对该房屋进行了行政限制,对这套房屋进行冻结,目前不能交易。

  同时,向市房管局房地产交易信息中心发函,要求查询黄某相关资产。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整个登记过程中,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过错、有多大过错,该承担的责任他们不会推卸。他们建议杜敏先报警,巴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也将以信息反馈的形式,协助警方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