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大肆侵占租金和押金,被罚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
曝光对象:武汉安逸客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该公司从2016年9月到2017年11月,先后在58同城等网络平台上虚构杜撰内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诱骗房主、租房群众特别是刚毕业的大学生与其进行房屋租赁交易经营活动。该公司在实际经营中,大肆侵占房主和租房群众的房屋租金、押金,引发大量投诉和举报。
该公司的行为严重违法,且违法情节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市工商局依据《广告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0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中国最具影响力特色肝病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被罚300余万元
曝光对象: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有限公司
该公司从2016年8月到2017年8月,通过互联网、电视台、杂志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使用国家机关名义虚构国家项目、使用湖北慈善总会名义虚构慈善救助公益工程,杜撰承办“十二五全国无肝炎计划”“863肝病康复活动”并“得到国务院卫生部首肯”,虚构“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是北京东方肝病医学研究院的直属医疗机构,也是中国国际生命医学工程院科研第三医院,医院也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连续两届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全国卫生系统先进集体”等内容。
同时,该公司还使用了“武汉东方肝泰医院汇聚一大批顶级的医疗精英专家、拥有当今全球先进的医疗设备、运用国际最前沿的诊疗技术、被医学界公认为华中最好的肝病医院,中国最具影响力特色肝病医院”等禁止性用语。
工商部门依据《广告法》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314.05万元。
包装装潢高度近似,酒企“傍名牌”被罚1.9万元
曝光对象:石花封缸酒(武汉)有限公司
自2017年4月起,该公司委托四川泸州乐和酒业公司生产灌装“苦荞系列酒”。该酒所使用的包装装潢与毛铺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毛铺苦荞酒”包装装潢高度近似,构成了“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工商部门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9万元,并处罚款1.9万元。
附赠的一年导航服务提前到期,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罚3万元
曝光对象:武汉恒信星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武汉恒信星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在销售汽车中,明确表示凡是购车的消费者可以享受免费附赠一年安吉星导航服务的优惠活动。但是该公司为完成汽车厂商的季度销售目标,在未完成车辆销售的情况下,提前激活了安吉星服务功能,车辆销售后也未如实告知消费者安吉星服务功能提前激活的信息,致使购车人应该享受的免费附赠一年安吉星导航服务提前到期。
工商部门对该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进行了处罚,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3万元。
工商部门介绍,现在,很多商家为了促销,给消费者额外赠送了一些增值服务,本案中当事人附赠的购车享受一年导航服务的优惠活动却没有按照标准进行兑现,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应当真实、全面。
其他打假维权典型案件
1、武汉乐百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销售保健食品经营中涉嫌违法经营问题,在网上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工商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5万元。
2、店易通科技(武汉)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国家高新技术企业、CCTV上榜企业”等内容。工商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6万元。
3、武汉凯越巅峰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代理广告中,存在房源信息不真实且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等违法内容。工商部门对其处以没收广告费用5.41万元,罚款5.41万元。
4、武汉衣生活服装有限公司通过天猫商城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的短裤。工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非法所得896.55元,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