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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廊”恩怨岂能罔顾患者权益

发布:2016-03-31 19:02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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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段时间的“走廊医生”事件,近日又有新的“情节”。2月19日上午11时,“走廊医生”兰越峰所在的绵阳市人民医院100多名医务人员罢工,现场包括围观群众在内约有500人,剑南路交通受阻。原因是今年2月8日绵阳卫生主管部门发文,摘去“绵阳市人民医院”牌子,更换为“涪城区人民医院”。罢工医务人员要求主管部门、人民医院开除影响医院形象的兰越峰,并收回更牌决定。

“走廊医生”事件“剧情”的发展可谓一波三折:先是兰越峰举报医院医疗腐败、揭示过度医疗,被“发配”到走廊,持续“办公”了600多天;接着,据说兰越峰在与医院领导层生隙后,在病人的检查单上写下“医院是全国最差医院”等字样,其“一个人战斗”就像堂吉诃德挥舞木剑大战风车,行为艺术式的抗争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再接着,今年1月18日,绵阳市涪城区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情况报告,称未发现该院存在“医疗乱象”,反而使真相陷入云山雾海之中;然后就是上面罢工这一幕剧情“高潮”,罢工一天后,调查组再次强调该院不存在“医疗乱象”。

事情当然不像有些舆论断然将医院方与兰越峰分别贴上“黑心医院”和“业界良心”标签那样简单。但是,无论事件真相如何,无论双方孰是孰非,双方都应该通过合法途径来表达自身诉求。“你砸医院的招牌,医院就砸你饭碗”的“走廊”恩怨,最终伤着的是无辜的患者。即使如医院方所言,罢工时各科室均有医生值班,但百来人罢工,难道不会影响医院正常工作?不会伤害就医者的合法权益?医乃仁术,治病救人是天职,敬畏生命是天道。岂能为了利益之争,罔顾患者生死苦痛?罔顾救死扶伤的使命感和白衣天使的荣誉感?

透过“走廊”恩怨,人们更应关注的是患者的权益。这里面就有大检查、大处方等“过度医疗”。据《2012年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给药途径分布,静脉注射给药占53.5%,其他途径注射给药,如肌肉注射,仅占2.7%。专家指出,明明吃药或打针能好的一点儿小病,非要用输液去解决,小题大做、有害无利。正据于此,“走廊医生”事件的“剧情”发展,一次次触痛了公众关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神经。多年来,对于损害患者权益问题,政府一再禁止,舆论一再声讨,改革一再推行,但收效有限。这些问题折射的其实是医改的巨大困境。过去几年的医改,更多的是在技术层面使蛮力,比如取消以药养医、推行医院等级评审等,到头来也没有真正突围。

作家六六为了创作有关医院的小说和剧本,曾在医院蹲点半年体验生活,她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更真实的医护人员的生活工作状态。医生给病人治病的同时,自身背负了极大的压力,而且绝大多数医务人员妙手仁心、爱济苍生。但是,“维权”必须依法,医务人员的辛苦绝不能成为个别人背弃职业道德、突破法律底线、伤害患者权益的理由。

唐代“药王”孙思邈在《备急千金要方》第一卷《大医精诚》中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求含灵之苦。”此言成为后世行医者的医德典范。真正有正义感的人,应该有客观的立场、冷静的态度,不能只顾及自身的利益。“走廊医生”事件的双方,应该摈弃恩怨,静下心来,规范行医,方能重拾患者的信任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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