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泰安王女士的父亲需转院到济南治疗,82公里,工作人员表示每公里15块钱,最终却要价3600元,约每公里43.9元。负责调度救护车的森特医院王主任称,收费是双方协商的,但考虑病人家庭情况,打算退还1500元。(据央视新闻2月24日)
本是救死扶伤的“生命通道”,为何惊现天价?该事件一经发布迅速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更是列出自己被救护车“宰”的亲身经历以指责部分医院的唯利是图。其实,救护车收费离谱早在多年前就被媒体曝光:2006年,河南一医院将患者转送到100公里之外的石家庄,收取4000元救护车费和400元出诊费;2009年,重庆酉阳县医院一辆救护车送病人到主城,一趟收费5200元;2013年沈阳120急救车只行使了9公里路程,却收费18项,高达1670元……这些鲜明的数字肆无忌惮地张开贪婪的爪牙,当医院沦为利益的俘虏,“生命的绿色通道”焉能安在?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是医院的职责所在,正因如此,救护车带着明显的公益特性。客观来讲,笔者并不反对救护车收费。为了更好地保证患者安全,救护车配备了相应的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我们受到了相应的服务理应支付合理的费用。然而,部分黑心医院利用家属的焦急心理,漫天要价、不顾本职、无视规定,将“钱”看得比“人”重,竟将“绿色通道”变成了“生财之道”!可是生死关头,面对病重的家人,我们该怎么办?讨价还价延误了救治时机怎么办?坐其他车辆没有救助设备路上病情加重怎么办?救护车“天价”,但生命无价。部分医院就是利用这一优势,患者和家属明知被“宰”,又哪敢说不?这不仅是病人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救护车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折射医院治病救人的责任意识在弱化,而挣钱谋利的私欲却日益旺盛。更反映出我国目前在此领域的相关立法不够完善,导致公益服务缺乏法律法规的约束而日益走样。只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的监管双管齐下,救护车才能早日回到“绿色通道”的正轨,摆脱“宰人车”之称,承担起生命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