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9月21日凌晨,一则来自美国华文媒体世界新闻网的消息《中国游客因“不文明记录”被美遣返十年签证作废》传遍网络。中国青年网据此刊登报道:据美国华文媒体世界新闻网报道,一名来自上海的中国游客,16日持10年有效美国签证入境旅游,在洛杉矶过境时被美海关官员以在欧洲旅游时留下“不文明游客”记录为由,当场将其10年美签作废,并直接遣返中国。
【真相】9月21日上午,中国新闻网刊发辟谣文章《中国一游客10年签证作废美媒:无关不文明记录》,指出:洛杉矶旅游业知情人士透露,其实两者都不是,此次中国游客被取消10年签证,其实与其之前多次在美停留记录被疑与观光签证目的不符有关。
【点评】中国人走出国门不是稀奇事,可是在国外做出有损国体的事还是具有显著的新闻价值,而且似乎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中国人在国外的行为就是与“不文明”等一类的标签挂起钩来。首发的这家华文媒体就犯了这个错误,而中国媒体也纷纷不假思索地照搬不误。为什么不先去找当事人做个采访呢?即使他真的做了错事,也有给自己辩护的权利吧。
利辛女子为救女童被狗咬成重伤
【刊发时间】2015年10月13日
【“新闻”】10月13日,《亳州晚报》报道《为救女童,女子被狗咬成重伤》称:10月12日上午,家住利辛县城关镇李营庄的张宏宇哭诉道,他的妻子因救一个10岁左右的小女孩,被两条大狗咬成重伤,狗的主人不知是谁,也没有等来小女孩家人的一声感谢,现在高额的医疗费更是愁煞一家人。文末还说:张宏宇希望能有爱心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的妻子渡过难关。
【真相】随着媒体对事件诸多细节的追问,真相终于被逼出了水面。
10月20日,《市场星报》刊发追踪报道《“女子救女孩被狗咬伤”现惊人逆转:伤者并非因救人而被咬?》称:利辛警方称,伤者并非救人被咬,而是在狗主人家里喂狗被咬。而最先接收伤者的利辛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也表示,当晚急救车是从狗主人家里接走伤者的,司机也看到那家人养的两只恶狗,并非如伤者丈夫所说是在路边被咬。
10月21日,《现代快报》报道《“女子救人被狗咬成重伤”真相:为募款治疗撒了谎!80万善款何去何从?》称:在南京的医院里,张宏宇也承认,自己撒了谎,但他表示,所有善款将用于妻子治疗。
【点评】虚假新闻是一个利益链,当事人编造谎言骗取捐助,相关媒体爆出猛料吸引眼球。因为有如此利益,所以虚假新闻才会泛滥,才会屡禁不绝。
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
【刊发时间】2015年11月28日
【“新闻”】11月28日,《北京晚报》刊文《最高法院紧急下令“枪下留人”》称:伙同他人运毒7.5公斤,河南农民王广建两审均被法院判处死刑。就在行刑前的最后时刻,最高法院罕见地启动了暂缓执行死刑的程序,用老百姓的话说叫“枪下留人”。昨日,记者通过王广建的死刑复核辩护律师谢通祥了解到,最高法院已经委托中院依法调取新证据,将对此案重新作出裁定。
【真相】12月2日,新华网刊发《最高法:未曾就王广建运毒案下令“枪下留人”》,辟谣称:记者2日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处了解到,目前王广建运输毒品一案尚未进入死刑执行程序,最高人民法院未作出对王广建停止执行死刑的裁定。
12月5日,《北京晚报》发表公开致歉称:11月28日本报第4版刊发稿件《最高法紧急下令“枪下留人”》,经查这是一篇严重失实的报道……本报记者在采访中没有遵守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听信案件死刑复核代理律师的一面之词,未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实。值班编辑也未尽把关审核之责,致使这一报道造成严重失实……
【点评】据新京报网12月3日的评论《编造“枪下留人”居心到底何在?》披露,这一新闻的信息源来自王广建的律师谢通祥,报道媒体不仅展示了谢通祥所制作的《请求暂缓执行王广建死刑的律师意见书》,还对其进行了两分多钟的电话采访。在采访中,谢律师对“枪下留人”的由来作了清晰的陈述。但在报道这一新闻时,这些媒体只是展示了律师提供的意见书,没有展示更为重要的暂缓执行死刑裁定书。同时,也仅仅是对代理律师作了单方面采访,并未要求查看有效的法律文书,更未采访最高法的相关负责人员,由此导致新闻报道失实。
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行为,往往是有法律文书的,为了准确报道国家机关职权行为及其形成的法律事实,记者应该根据法律文书进行报道,至少是国家机关发言人或官方自媒体的正式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