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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71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被售往多家医院

发布:2016-01-29 09:55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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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减少生产成本,谋取更多利益,宿迁红叶气体有限公司竟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充进氧气瓶,然后再派送到多家医院。今年初此事被举报,宿迁当地食药监局和警方介

  为了减少生产成本,谋取更多利益,宿迁红叶气体有限公司竟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充进氧气瓶,然后再派送到多家医院。今年初此事被举报,宿迁当地食药监局和警方介入调查。警方查实,2014年1月到11月,红叶公司负责人于某和郭某夫妇多次购买工业用氧,并安排工人将买来的工业氧生产分装成医用氧气进行销售,总计净销售71吨。今年2月份于某被抓获,近日一直在逃的郭某也落网。目前,警方正在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

  71吨工业氧被售往各大医院

  徐某得知宿迁市红叶气体有限公司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销往多家医院,今年2月向食药监部门举报。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举报属实,于2月9日将案件移交给警方,宿迁警方当即对公司法人于某等涉案人员实施逮捕,但于某妻子郭某闻讯逃走。昨天,现代快报记者从警方了解到,目前郭某已抓获,并被采取了强制措施。

  根据正规流程,应将采购来的氧气根据工业氧、医用氧的区别,按照分类充到对应的罐体里,但为了牟利,红叶公司在实际操作时却并非如此。

  据工人汤某交代,由于医用氧价格高,公司就多进工业氧,但是在卸货时就把部分医用氧的气罐放到工业氧的车间内充气,充满后再贴上医用氧标签,对外销售。

  红叶公司经营工业氧和医用氧等,规模较大,仅医用氧客户就覆盖了宿迁市、徐州市睢宁县和安徽多个城市的多家医院。警方查实,2014年1月至11月期间,于某夫妻二人多次安排工人将买来的工业氧生产分装成医用氧进行销售,总计净销售71吨。

  工业氧含有害气体,患者吸入后危害大

  据汤某交代,公司工业氧销售价格是10元至13元一瓶,医用氧价格批发是15块钱一瓶,零卖三十多元一瓶。在成本上,工业氧平均820元每吨左右,医用氧平均价格每吨1300元左右。因此,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带来了很多“好处”:不仅省下每吨500元差价,因为气压不同,同样一吨氧气还能多充装30余瓶,还省去了处理、提纯等工序,又节约了一大笔费用。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该公司是具有GMP资格(GMP是药品优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简称)的中间商。根据相关规定,这样有生产加工医用氧气资格的中间商在购得工业氧后,应该拉回自己的生产基地,进行加工再生产,将工业氧提炼出医用氧,决不允许直接将工业氧充到医院储罐里。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工业氧所含的杂质比较多,如二氧化碳、水蒸气和一些由于水蒸气造成的、在氧气瓶上形成的氧化物,这些杂质气体极易对呼吸道造了损伤。江苏省苏北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何胜虎告诉记者,工业氧中大多含有一氧化碳、乙炔等有害气体,一旦病人吸入过量工业氧,就会发生呛咳、结痂等现象,引发或加重呼吸系统的病症,严重的还会造成病人吸氧量不足,威胁到生命,因此决不能将工业氧用于医用。

  为何10个月才被发现,监管去哪儿了?

  红叶公司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持续了10个多月,最后被人举报才案发,此案暴露了职能部门监管漏洞。其实对于医用氧,相关部门早有规定,但是落实不到位,缺乏常态化,往往让规定成为一纸空文,被黑心的不法商家“钻空子”。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早在2011年,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曾下发《关于加强医用氧气经营监督管理的通知》,其中明确,企业必须及时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企业的日常监管也应由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再符合经营条件或严重违反操作规范的,有权责令企业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上报原发证单位核减其医用氧气的经营范围。

  宿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医用氧中间商的生产资格由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把关,日常监管则是由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随后,现代快报记者致电宿迁市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希望了解该局辖区内各个气体中间商的监管情况,但对方并未作明确回应。(周先锋 孙旭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