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9日 我媳妇通过熟人介绍在周口博爱医院做了人流手术。一小时候我媳妇被医生推出来并被告知手术很成功。因熟人介绍就很相信医院。并没有问做的什么手术和手术医生是谁。也没有要病历就出院了。
一月后我媳妇的生理期还没有到,就到项城市妇幼医院检查。医生告诉说我媳妇怀孕了。因为才做了流产手术不可能怀孕。医生说不排除手术没有成 功的让在去周口医院做检查。在周口中心医院做检查后宫腔内有残留物。通过妇科医生诊断需要做二次手术,但考虑子宫壁被刮薄了才3MM。不能做手术怕子宫穿 孔。建议吃药保守治疗。能子宫壁增厚。条件成熟在做手术。
中间到周口妇幼保健院问情况。有一办公室人员告诉等医院诊断证明出来。如果是宫腔内是胚胎残留。医院愿承担责任。9月10到周口中心医院检 查后符合手术条件、做了宫腔镜手术、半月后医院诊断证明和病理证明是宫腔内胚胎组织残留物。之后去周口博爱医院讨要说法并通过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0条: {患者有要求医院复印病历。手术麻醉情况。化验。病理化验。而医院有义务提供病历复印件}希望通过病历知道当时我们做的人流哪一种手术及在手术中的情况。 医院一刘姓主任一直支支吾吾。不愿意提供病历 并说医院不保留病历已经销毁了。而医疗器械管理条例明确指出门诊病历保留不的少于15年。住院病历不得少于30.而要有专人管理质问医院为什么销毁。刘姓 主任说如果你们愿意协调,请大河健康网记者调查。
我们各人退一步。我们包赔你们四千到五千元。如果你们不愿意。我们有律师可以打官司。而我就怀疑了医院出现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医疗过错行 为。如果你们没有错误。为什么不敢向患者提供病历。并隐瞒病历及销毁病历,为什么一个给患者解除痛苦的医院。光知道收钱。出现情况后推诿隐瞒事实。希望周 口人民睁大眼睛看清这个黑心医院。不在上当受骗。也希望网友给我出主意。帮我找回公道。
注(我不是不愿意打官司。我问过律师。律师说打官司你们耗不起。如果打了一两年,包赔了一两万。你们浪费的得不偿失。医院并不损失什么。照样做黑心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