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揭秘新生儿“第一口奶”黑幕:
医护人员靠推荐奶粉赚钱
每年,我国新生儿超过2000万,其中七成左右的新生儿是通过奶粉喂养长大的,巨大的需求让中国的婴幼儿奶粉市场发展迅速。为规范市场,确保孩子健康成长,国家在2011年正式出台了《母乳代替品销售管理办法》。其中,明令禁止在医院向产妇推销、宣传奶粉产品。
但是在商业利益驱使下,这个政策却形同虚设。为了抢占市场,不少奶粉企业不惜拿出巨资,贿赂医生和护士,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让医院给新生儿喂自家品牌的奶粉,让新生儿产生对某个奶粉的依赖,达到长期牟利的目的。对千百万新生儿至关重要的“第一口奶”,就在这样的金钱交易下,被奶粉企业和医院无耻地“绑架”了。
谁操控了新生儿的“第一口奶”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天津一家医院的妇产科。有一个宝宝出生不久,刚刚喝完护士送来的奶粉。
一名产妇家属告诉记者,奶粉是医院准备的,他们并不知道是什么品牌。
记者走访了多间病房,询问产妇和家属,新生儿喝的是什么奶粉,他们都表示不清楚。
“‘第一口奶’?不知道,没问过,应该是医院统一的吧。反正没问过我。”
“哪里问过这个,就直接给送来的。”
在这家医院采访时,记者发现,刚出生的婴儿只有少数时间会和妈妈在一起,大多数时间都在婴儿室里,而这些宝宝喝的也是由医院统一安排的奶粉。
医院的护士告诉记者,婴儿室里面的新生儿由医院统一安排,喂统一的奶粉。
对于医院在奶粉喂养方面的“包办”服务,产妇和家属不但毫不知情,而且丝毫没有选择余地。
当记者提出想自备奶粉时,护士明确地告诉记者:“我们这儿一般不让。”
而关于医院使用奶粉的品牌,这名护士解释:“得看你们孩子是在哪儿,是儿科还是我们这儿,到时候根据孩子的情况安排,根据楼层,给孩子喂不同的奶粉。”
“第一口奶”背后的打款明细
孩子的“第一口奶”如此重要,但在天津市的这家医院里,吃母乳还是奶粉,选哪个牌子的奶粉家长完全做不了主。看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医院为什么要这样“大包大揽”?几经周折,记者联系到之前在多美滋奶粉公司工作过的一名销售主管。多次交流后,她说出了这样一个骇人听闻的内幕。
“给钱。我们跟医院都有合作,每年给他们送几十万元钱。可以说达成了默契,现在天津奶粉市场竞争很激烈,各个楼层都被奶粉企业瓜分,如果给的价钱不合适,很可能下个月就换成别的了。”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这名曾经的销售主管给记者发来了一份打款明细单。上面是多美滋公司给天津各家医院医生打款的“明细单”。其中记录着今年1到7月这家公司打款的详细情况。仔细看一下,里面不仅有医院的名字,还有被打款医生的姓名以及银行卡号、打款金额。
记者做了一个粗略统计,多美滋奶粉给每名护士、医生的款项从几百元到1万元,而每个月的汇款总额在30万元左右。
赞助费决定“第一口奶”
即便如此,我们还是不能妄下结论,这些医护人员真的和奶粉厂家有金钱往来,出卖新生儿的“第一口奶”?那么,这些出现在奶粉厂家打款明细单上的医生护士又怎么解释?记者约出了其中一名医生。
在这份打款明细单中,多美滋公司每个月都会向这名医生的银行卡里打钱。记者以奶粉厂家的名义,约出了这名医生。一番交流之后,她说出了厂家和医院“接触”的方式。
“接触完之后就是给医院赞助一些学术活动。赞助费每次一两万元。”
这位医生所说的“学术活动”指的是奶粉厂家安排的国内外的交流活动,一般会请医院的专家医生讲课,各医院的医生、护士听课。而这样的“学术活动”实际上只是一个幌子,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给医生、护士送钱。
“医生这方面,就是讲课费,听课的人给车马费和礼品。”
这名医生告诉记者,即便如此,也只能和院方建立不错的关系,如果想成为院方的指定奶粉,还要有更大的花销。“像我们新医院开业的时候,可能各个厂家都会送东西。”
医护人员推荐奶粉也赚钱
新生儿的“第一口奶”,竟然被医院利用,换取“赞助费”、“车马费”。这样的做法实在令人愤怒。而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不仅是医院里有一定职位的医生在出卖新生儿的“第一口奶”,一些普通的护士也在和奶粉企业合作赚钱。
在打款明细单中,记者发现,多美滋公司给很多医护人员的打款金额都是500元、300元。这样的金额显然不符合他们所说的“赞助费”,那么这些款项又是如何产生的呢?为了了解更多情况,记者约到了一名护士。
“多美滋公司7月给我打了300元钱,这个是经济挂钩,一般都这样,他们先从院长开始。”这名护士告诉记者,他们医院不提供免费奶粉。很多产妇在孩子出生后,并没有准备奶粉,这时候大部分家属会询问护士购买哪款奶粉。
当记者对护士的推荐效果提出质疑时,这名护士立即表示,如果不相信可以去医院里的小卖部看一下。在医院内的小卖部里,记者看到店内的柜台上摆放着各种品牌的奶粉。小卖部老板这样说:“你得找护士长、护士给你推荐。这个不是白推荐的,一罐奶粉,护士提成50元钱。”
按照这名小卖部老板的说法,护士推荐后,奶粉成功卖出,厂商会给护士每罐奶粉50元钱的回扣,不仅如此,奶粉厂家也给他们开出了优厚条件。
早在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医疗机构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财物、回扣,将以《刑法》中“受贿罪”定罪。但是在我们的调查中,这些人眼中的白衣天使,却为了一己私利,置新生儿的健康于不顾,把国家的法律抛之脑后,出卖了作为医护人员最起码的“医德”。
新闻链接
“第一口奶”非母乳对新生儿影响很大
为了销售奶粉,厂家不惜和新生儿的妈妈抢夺“第一口奶”,厂家可谓用尽了各种手段。而这样的做法对于新生儿来说影响极大,很可能让孩子拒绝母乳,依赖奶粉,从而影响孩子的免疫系统发育。
“除非她是有一些医学原因不能喂奶,才会由我们的儿科大夫决定你能不能喂奶,你的孩子需要添加一些代用品,主要吃奶粉。一般没有特殊情况,不会让她去喂奶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