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几则通知公告。其中涉及鄂州市中心医院以及鄂州市二医院出售超期药、医用棉球不达标问题
2019 年 8 月 12 日 11 时 10 分接王女士电话投诉,称其 2019 年 8 月 7 日在鄂州市中心医院就诊时,医生开了复方黄藤洗液,使用时发现有效期为 2019 年 4 月,该药已超过有效期。接到举报后,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鄂州市中心医院药品库和中心药房现场检查,在中心药房发现超过有效期的复方黄藤洗液 5 盒,生产企业:广西德联制药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7/05/05,有效期至 2019 年 04 月。
8 月 13 日,鄂州市中心医院委托代理人接受询问调查,称因工作人员失误导致批号为 20170501 的复方黄藤洗液有 5 盒超过有效期,投诉人使用的一盒过期复方黄藤洗液已追回,并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扣押。
(网络配图)同时被通报的还有鄂州市二医院,通报显示鄂州市二医院使用的医用棉球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进行国家医疗器械抽检,其结果为【检查】项 " 表面活性物 " 不符合标准要求。
执法人员 2019 年 7 月 11 日对鄂州二医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中发现,鄂州市二医院分别从湖北兴霖医疗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购进新乡市华康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用棉球 10960 包,由各科室领用了 6720 包,库存 4240 包。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库存的 4240 包不合格医用棉球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现场送达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