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自家开办小饭桌的便利,趁无人之机多次强奸和猥亵幼女,昨日,小餐桌老板58岁的黄某被桥西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这起案件的发生,暴露出对小饭桌监管的漏洞,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小饭桌的管理。同时提醒广大父母,应将孩子送到正规小饭桌,并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
被判强奸罪
和猥亵儿童罪
黄某,男,1953年生,原籍承德市,捕前住石市桥西区,系小饭桌个体经营者,2010年12月8日因涉嫌犯猥亵儿童罪被石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28日因涉嫌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被执行逮捕。2011年3月30日,桥西区人民检察院以黄某犯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向桥西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桥西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09年夏天以来,被告人黄某利用自己家开办小饭桌的便利,在石市某平房及小区地下室内,趁无人之机多次强奸和猥亵吃小饭桌的幼女,受害幼女多达5名。
昨日上午9时30分,桥西区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无视国家法律,强奸、猥亵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且系多次奸淫多名幼女行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二项,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昨日,桥西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
给受侵害女童造成
巨大心理阴影
在开庭之前,记者见到了受害人的家长。面对孩子的遭遇,他们痛不欲生,“孩子还小,这起事件,给孩子心理留下了阴影,我们该怎么开导孩子,跟孩子说啊!”
其中一位母亲说,他们大都是上班族,整天忙里忙外,对孩子照顾不到。为了方便,便把孩子托付给了小区一个家庭办的“小饭桌”。当时选中这一家,就是因为办这家“小饭桌”的是一对中年夫妇,人还不错,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当初她并不知道此事,只是按时接孩子回家,孩子向她说不想去小饭桌吃饭,她以为孩子淘气,便训了孩子一顿。没过多久,有位家长打电话向她说,孩子死活不去小饭桌吃饭,问她家孩子是不是这样。这个电话引起了她的注意,便向孩子询问,刚开始时,孩子什么也不说。无奈之下,她便吓唬孩子,最终孩子说出了事情的真相。她听到此事后,很震惊,于是便联系了其他孩子的父母,发现不止自己一家,于是他们便联合起来报了警。
面对现实,几位母亲很无助,不知道怎样消除留在孩子心中的阴影。之前,孩子见了黄某都会叫声“爷爷”,现在却躲着走,不吭声。
黄某:迷信小广告走上犯罪道路
昨天上午,面对记者的询问,黄某称,2008年,他患了肝病肺结核,治疗期间自己怀疑性功能减退,偶然间,他捡到一张小广告,上面说对幼女进行强奸和猥亵会治疗性功能障碍。黄某信以为真,就在2009年放暑假时,对一些经常在他家留宿的幼女下手。
之后,黄某开始不停地对被托管的女孩进行猥亵。2010年7月中旬,“小饭桌”搬家后有了地下室,黄某就开始把小女孩叫到地下室进行性侵犯。
黄某用威逼利诱等手段侵犯孩子,这种状况一直持续近两年,让孩子们心理产生了巨大阴影。
黄某说:“我没脸见她们,我对不起她们。孩子们见我这么亲,我还这样对她们真不是人。鬼迷心窍才会干出这种事。”
法官:应加强对小饭桌的管理
审理此案的审判长赵静认为,此案的发生,暴露出现在对于小饭桌的监管漏洞,学校的小饭桌一般都对时间进行规定,对于上班一族来说,这样的小饭桌不太方便。不少家长不得已把孩子送到了私人小饭桌。但当发生事情时,却没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管理。面对这一情况,她希望,相关部门能出台相关政策,加强对小饭桌的管理。
赵静同时提醒广大儿童家长,尽量将孩子送到正规小饭桌,并对孩子进行自我保护教育,告诉他们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受到伤害时,能及时和老师、家长说,让孩子健康成长。
北京君创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杏林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工作节奏越来越快,家长无力顾及学龄儿童的一日三餐,小饭桌的选择也都是不得已,小饭桌的安全不容忽视。
律师马倍战表示,家长在选择小饭桌的时候,往往仅注意饮食质量和卫生状况,而忽略了儿童安全方面的问题。学校今后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应当加入安全方面的内容。(记者 刘志如 尚燕华 李洁夫 实习生 韩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