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于2017年7月1日,在产科接种点全面启用并实施新生儿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即新生儿无论是否接种卡介苗/首针乙肝疫苗,产科接种点均要给新生儿建卡建证。如果新生儿非在本市产科医院出生,家长可以前往居住地所在的预防接种门诊,带着出生证明、“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第三联)”、儿童母亲或父亲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等),接种医生将会对儿童进行建卡建证。如果省内流动儿童已经在信息系统建过卡的,只需带着预防接种证就可以接种。
接种单位在为儿童办理预防接种证时都会同时建立预防接种档案,并将接种信息记录在档案中。接种证丢失,可向原接种单位申请补办接种证,如在不同地点接种,儿童家长可先向现居住地所在预防接种单位咨询,如接种信息在信息系统中查到,可补办;如查不到,需回原接种单位申请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