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郭小明 四川日报记者 刘春华)12月25日,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公布一起盗窃案件,一名多次在凌晨潜入医院盗窃病人财物的男子,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法官提醒市民在生病住院或陪护病人时,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尤其是夜间,更要警惕,以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2015年6月18日凌晨3时许,成都市青白江区某医院住院部出现一名男子,此人东张西望行动鬼祟,在9楼骨外科走廊的病床上,男子将一女病人装有现金和手机的挎包拿走,迅速离开。同年6月24日、7月7日、7月21日,该男子又潜入该医院住院部,在病床上将病人的手机、挎包等偷走,时间仍是凌晨。
8月14日凌晨4时许,当男子又一次到该医院住院部进行盗窃时,被民警挡获。
男子交待,他叫李某,潜入医院偷取病人财物,是因为缺钱用。经鉴定,李某多次盗窃的财物价值7230元。
青白江区法院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