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
专家
竹立家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什么是行政审批?
是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基本分类
审批 核准 审核 备案
审批过程
接件 承办 核对 审批 收费 发证
2013年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
2013年5月117项
2013年6月32项
2013年7月50项
2013年9月75项
行政级别
打破一把手管理方式
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竹立家教授指出,行政级别,顾名思义是赋予政府机关的。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都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会造成这些服务机构、事业单位的官本位、权本位思想突出,行政级别成了从业者的追求,人浮于事,大大降低了这些机构的工作效率。
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之后,这些单位即打破了一把手、一言堂的管理方式,可以采取更现代化的管理制度,比如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以及法定代表人制度。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首先对这些机构回归知识本位、研究本位、发展本位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是重大的思想解放,使中国社会向更加合理化、知识化、人本化的方向推进。其次,各个服务机构的公共服务职能将更加突出,提高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效率。
取消学校、科研机构、医院的行政级别,并不意味着将这些机构企业化,只是在决策性质上的转变,不会改变公立机构的事业单位性质,也不会改变教师、科研人员、医生的事业编制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