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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不得赔钱息事关键看地方政府脸色

发布:2016-04-01 14:0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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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医院不得赔钱息事关键看地方政府脸色: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通知》指出,及时做好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3月30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由于医患互信缺失,医患纠纷不断增加,甚至引发比较严重的医患冲突,乃至酿成伤医案、杀医案,在社会上产生了恶劣影响。

在现实中,有些时候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不管有没有进行司法鉴定,也不论医闹事故鉴定结果有没有出台,责任是不是在医院和医生身份,只要患者及其家属闹一闹,医院就选择妥协,就赔钱息事。如果患者家属闹的很厉害,赔偿标准还很高。久而久之,就给人一种“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错误认知,进而诱导不少人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不是寻求正规、法律渠道维权和解决医患纠纷,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是花钱找专业医闹人员帮忙进行医闹,逼迫医院赔钱息事。

卫计委、公安部等四部门在以往惩治、打击医闹政策基础之上,再对医闹现象开药方,联合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毫无疑问,这就给医院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坚持走司法渠道解决问题增添了底气和勇气,有助于杜绝一些医院选择赔钱息事的错误模式,而不是大包大揽的“一刀切”承担医疗纠纷的责任。

但是,我们要清醒的看到,很多时候,医院选择赔钱息事并非医院本意,因为医院赔钱息事的决定权常常并不在医院手中,而在当地政府及其领导手里。面对“穷凶极恶”的医闹,不少地方政府往往为了所谓的维稳,以稳定压倒一切,无视医院坚持走司法渠道解决医疗纠纷的要求,甚至有时候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已经明确表示医院、医生没有责任或者只有很小的责任,仍然逼迫医院选择赔钱息事,承担所有责任或者承担大部分责任,这才造成医闹愈演愈烈。比如,前段时间,江西修水一男婴打点滴意外死亡,院方拒绝采访称记者比县领导还坏。虽然院方这话说的有点无知,缺乏对监督正确理解的常识,但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就是当地政府逼迫在医疗事故中没有责任的医院给死者家属赔偿。

可见,在医疗纠纷责任没有确定之前,医院不得赔钱息事,不只是要约束住医院,更重要的是约束住任性的地方政府,不能让地方政府在医院背后乱捅刀子。只有政府和医院一同坚持原则,才不会出现任性的赔钱息事。否则,即便医院想坚持原则,不愿意赔钱息事,但只要政府选择赔钱息事,那么医院就没办法拒绝,就只能赔钱息事。因为医院的人、财、物都归当地政府管,医院得看政府脸色。(未来网评论员 张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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