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侯初初)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按照《意见》,我省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服务价格调整、人事薪酬、医保支付等方面改革取得更大突破。到2017年,我省全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按照《意见》,我省将逐步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项目价格,合理提高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将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到2017年,全省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意见》提出,要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合理界定政府作为出资人的举办监督职责和公立医院作为事业单位的自主运营管理权限,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权力和职责,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的办医体制。其中,医院用人将有更大的自主权:我省将完善县级公立医院院长选拔任用制度,明确院长任职资格条件,推进院长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严禁将院长收入与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在薪酬制度方面,我省将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收入结构,逐步提高基本工资占总收入的比例,规范兼职兼薪管理。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2017年底前,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完成与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和城镇医保等系统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