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破烂王”涉嫌违规 承包小行医院急救站
120急救车可以快速为急症病人进行抢救,并且快速把患者送往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它的重要性是毋容置疑的,也因此,对于从事120急救的车辆、人员,相关部门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近日,有市民向南京晨报84701110热线反映,南京市雨花台区的一个120救护站,存在着一些涉嫌违规的问题。晨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破烂王”如何成了急救站站长
在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医院门口,停放着一辆编号为苏A120—220的120急救车,医院大门内侧集装厢的简易房上,悬挂着南京市急救中心小行医院分站的牌子。对于晨报记者的询问,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卫生部门批准的合法120站点,隶属于南京市120急救中心。“我们是120急救中心的,是小行医院分站的。”南京市急救中心小行医院分站工作人员回答说。
这位自称姓黄的男子表示,他是小行医院分站的站长,与此同时,也是这个急救站真正的老板,因为这个急救站的救护车是他个人购买的,工作人员也是他聘请的,“我们投入50多万,包括买车子的钱,我们是民营资本,是南京市卫生局同意的,但是我们是正规运营,按照总台调度,不乱收费的,上车参与急救的医生是从医院里面找的,在外面也找了几个医护人员。”这位黄站长表示,他原本做废品回收生意,偶然的机会发现用120急救车运送长途转院的病人有很大的市场前景,因此就跟小行医院合作,做起了120急救生意。
“我在南京二十多年了,以前做废品回收的,做这个120急救现在并不赚钱啊,亏本,我们当时是冲着那块蛋糕来的。”这位姓黄的站长说。
医院发包救护站收取管理费用
对于这位黄站长的说法,小行医院方面并未否认。南京市雨花台区小行医院医务部主任唐金华介绍说,“南京市急救中心小行医院分站应该属于黄站长承包了这一块,这边的担架工、护士都是他自己招聘,医生要受我们管理的。”
唐主任还表示,这个救护站内聘请的医生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件齐全。但记者查询资料发现,这几位医生全部来自安徽,职业资格注册地也不在江苏,更不在小行医院内,一旦发生医疗纠纷,会给患者带来很大麻烦。
按规定,救护站内聘请的医生要与医院签个合同,对此唐主任也承认,这三个人跟医院没有任何关系,“现在还没签呢,我跟你讲,必须稳定了我才能签,120本来签医生就难,还没签多长时间人就走了,要等半年稳定了我们才能签,我们管理医生,仅仅把他们的职业资格证放在我们这里。”
急救站的黄站长则表示,站内目前有一辆救护车,这辆救护车的收入都是通过小行医院来实现,小行医院也从中获得利益。
“我值班,假如上面来检查,我还有发车单,还要跟医院财务交账,我们要交给医院管理费两万多块钱, 我们收上来的钱,经过财务,交到急救中心,急救中心交到市财政,财政再返还下来,返还到医院,医院再返还给我们。”黄站长说。
南京急救中心介入调查
为更好地发挥救护车的急救职能,江苏省卫计委联合省公安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救护车的使用管理,以确保转运抢救急危重症伤病员、突发事件紧急救援和重大活动医疗保障等顺利开展。该文件要求,救护车必须专车专用,严禁挪作它用;严禁承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
对此南京市急救中心方面表示,小行医院救护站确实是经过卫生主管部门批准设立,但为保证该救护站的正常运营,设立之初,急救中心和小行医院有着严格的合作协议,要求这个救护站必须由小行医院自己运营,不得对外承包。
南京市急救中心党办主任国立生说,“当时小行医院建站的时候,我们都有协议,不得承包经营,个人承包经营这肯定不行!包括他用的医生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必须按照协议注册在医院,协议上有这一项,你们反映的情况,我们将会去调查核实,也会向我们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处理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
120救护车涉及的每一项救护,基本上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情,因此,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都会从财政方面给予保障,并且严格要求。南京市小行医院怎么能置合作协议于不顾,把这项业务承包给个人呢?对此,晨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卢斌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