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蔡木子)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拉开序幕。昨日召开的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印发《武汉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我市18家公立医院首批启动医改,从2016年2月1日起,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到2017年底,全市36家市属、区属公立医院全部医改,医院药品(不含中药饮片)收入占总收入比降至30%,个人卫生支出占总费用的比例降至30%以下。
首批18家公立医院是:普爱医院、武昌医院、第五医院、蔡甸区人民医院、蔡甸区中医医院、蔡甸区妇幼保健院、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江夏区中医医院、江夏区妇幼保健院、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东西湖区妇幼保健院、汉南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人民医院、黄陂区中医医院、黄陂区妇幼保健院、新洲区人民医院、新洲区中医医院、新洲区妇幼保健院。
根据医改方案,我市还将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争取大病保险支付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实现大病患者应保尽保;加快发展医疗执业保险,到2017年底,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并落实相关税费减免政策,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比达到25%左右。
市长万勇要求,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要以“老百姓看病费用有所下降、医疗水平进一步提高”为总体目标,在改革过程中,要突出管办分开,在医院管理体制上实现突破;突出医药分开,在科学补偿机制上实现突破;突出公益导向,在考评激励机制上实现突破;突出统筹协调,在改革联动机制上实现突破;突出安全和谐,在医疗监管机制上实现突破。
他强调,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各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一季度之前出台相关配套文件政策,确保改革有力有序推进;各试点医院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使命感、主动性,尽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市领导潘汉生、张光清、吴一民,市政府秘书长彭浩与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