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2月26日电(记者黎昌政)湖北省日前印发的2015年至2020年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提出,除2015年底前已立项和在建项目外,湖北不再审批新设公立综合医院,并严控现有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调整和新增卫生资源时优先考虑由社会力量举办。
规划明确,严控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县办综合医院床位数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不超过1500张。超过标准的须逐步压缩床位,可通过设置“院中院”将部分床位拆分到专科医院,或在医疗联合体内部调剂。不符合设置规划要求的,可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精神卫生、儿童医疗等专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改制。
湖北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支持社会资本举办服务能力和辐射能力较强的医疗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中医类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站),以及口腔疾病、老年病、慢性病、临终关怀等诊疗机构。支持社会资本通过委托管理、合资、合作、收购兼并、公办民营、融资租赁等形式参与部分公立医院的改制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