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组织对江西新创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现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通告如下:
一、主要问题
(一)未依据新修订GSP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二)未对部分首营企业进行有效审核。
(三)多个库房的温湿度计损坏。
(四)过期药品未及时移至不合格品区,也未在计算机系统内锁定。
(五)部分不同批次药品、外用与内服药品混垛。
(六)未设中药材养护工作场所,在中药材库存放其他药品等。
二、处理决定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撤销江西新创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JX11-43)。
请上饶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助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上交至我局药化流通处。
特此通告。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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