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志月通讯员鲁昕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查询行贿档案,近日发现一家医药公司通过变更工商登记信息隐瞒行贿记录的行为。汉阳区检察院预防科负责人表示,将把有关行贿记录向招标单位反映,继续关注该企业招投标情况。
5月28日,湖北一家医药公司为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到汉阳区检察院申请开具本单位3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官查询发现,这家医药公司没有单位犯罪记录,却存在黄某某个人曾于2014年1月因行贿罪被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记录。
这家医药公司提供的工商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叫黄某银。但检察官查询工商登记记录发现,该公司成立之初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和总经理为黄某某。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发现,2013年5月,黄某某因犯行贿罪被抓获前,这家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将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黄某某全部变更为黄某银。
汉阳区检察院预防科负责人介绍,目前,部分医药企业为保住其生产、经营资质,将行贿行为归于个人犯罪的现象已有一定趋势。
原标题:武汉一药企隐瞒行贿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