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3日讯 (记者 王城)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要求即日起,对1622个药品注册申请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一旦发现临床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不完整等问题,注册申请人要在8月25日前向总局提出撤回注册申请。各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自查工作监督和调查,总局将视情况开展大量的飞行检查。
1622个药品注册申请涉及的815家药企要在一个月内提交自查报告,企业此番深刻体会到了临床试验数据“史上最严自查令”的压力。“自查令”带来的影响是深远的、积极的。有业内人士评价,临床试验数据的真实、完整和规范是药品审评审批的基础,对临床数据环节的严管,实际上是在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源头上筑牢了一道“关隘”,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通过行业调研和监督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现部分药品注册申请人缺乏责任意识,未能有效落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的主体责任,临床试验(含生物等效性试验)数据存在不真实、弄虚作假的问题。
总局强调,对于能够落实药物临床试验质量主体责任,保证申报材料质量的申请人,将基本不会影响其具体品种的审评审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的,申请人可以主动提出撤回。主动撤回是自我纠错,自行改正的机会,不能存侥幸心理。如果注册申请人在自查后,药物临床试验数据仍然存在弄虚作假、数据不真实等问题,一经发现,相关申请人将受到严厉处罚:3年内不受理其申请。
与此同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也同样面临着一次“大考”:自查中,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吊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资格,对临床试验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总局还将把弄虚作假的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合同研究组织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等列入黑名单。总局已经做好充分准备,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
有业界表示,开展药物临床试验数据自查核查工作,切合实际,抓住了主要矛盾和问题,能有效解决眼下注册申请中临床试验数据规范性和真实性问题,使临床试验从此走向规范,从长远来看,此举意味着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正逐步驶入改革措施陆续出台的“关键期”,对今后我国药物研发和创新会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对产业转型升级、公众用药保障等带来好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