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州医药”、“公司”)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及其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进行审核,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柳州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认购数量进行披露。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参加对象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柳州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分别于2015年4月29日、2015年5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共有98人,合计认购持股计划7,000万元。其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人,认购277.95万元,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3.97%;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合计97人,合计认购6,722.05万元,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6.03%。
参加柳州医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及子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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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值均为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