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查收港货店违法销售的药品。 本报记者姚木森 摄
本报讯 (记者龚 妍 通讯员郑丽妮)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联合开展了打击港货店等商店违法(超范围)经营药品、日化品专项行动,对部分港货店无证(超范围)经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进行了查处打击。
据悉,此次检查主要以市区内港货店、母婴店、连锁小商店以及城乡结合部和乡镇小商店等为重点对象。记者随执法人员来到市区麦地一家港货店。执法人员发现货架上的几百盒药品无国家药品注册号和批准文号,店主亦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市区龙丰一家杂货铺也出现相同情况。“售卖药品必须有《药品经营许可证》,有的港货店经营范围为日用百货零售,却超范围卖起了药品,这是不合法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去年下半年以来,该局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共查处了50余家小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