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军/CFP
近年来,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在我国部分地区呈高发态势,令许多群众搭上钱财又耽误病情,有些人甚至因此丧命。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在不断坑害百姓的同时,也严重损害了媒体及政府公信力。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仍猖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最新公告透露,当前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猖獗,消费者投诉一直居高不下。有抽样调查显示,在一些地方,虚假医药广告违法率高达70%以上。
有资料显示,2012年,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179083例,是2011年的2.2倍,是2010年的2.45倍。
有些医疗违法广告抓住患者治病心切的心理,宣称“治愈率98%”、“八代祖传秘方”、“癌症的克星”等,更有所谓医学院专家推荐、“患者”现身说法,给误信上当的患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哈尔滨市69岁的刘广斗受心脏病折磨多年,在某电视台娱乐频道看到声称57天百分百治愈心脏病的“参黄养阴胶囊”广告后,便停用了日常用药,照着电视上的联系方式定购了两盒,快吃完时,又在推销人员“保证能治好”的承诺下继续购买。吃到第6盒时全身开始肿胀,“脚肿得像发面馒头一样,胸闷气短还喘不上气。”今年1月11日,他被家人送进医院,被医院抢救17天才“捡回一条命”。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早已不是简单的广告,它们变种为健康讲座、空中门诊……广告中出现的,也早已不是真正的专家,而成了被“演员”扮演的各种角色:教授、博士、主任医师……这是一个黑色的利益链条,从违法虚假广告发布人到媒体,从虚假宣传到雇人扮演。在全国二三线城市,由于监管缺失,违法虚假广告肆无忌惮地出现。
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已成为我国久治不愈的“公害”。无论是在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还是偏远的西部乡村,都能见到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影子。有些县市级媒体对虚假违法广告高度依赖,甚至到了没有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收入就难以生存的状态。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也需要县市级这样的基层媒体,因为广大基层群众防范意识差、自我保护意识低,是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目标人群。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为何难以根治
记者了解到,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在媒体上公布,一般要经过这样一些“环节”:
首先,在广告审批阶段,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发布人提前准备多个广告方案,随时准备偷梁换柱。送审时,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发布人提交规范版本,以套取广告批文,然后套用这一个广审号,刊登或者播出另外几个版本的虚假广告。然后,通过巨额广告费收买不负责任的媒体刊登广告,欺骗消费者。
广告刊发后,违法虚假医药广告发布人通常是与刊登广告的媒体“合作”,通过伪造低价假合同,对付工商处罚。工商部门按照做过手脚的合同没收广告收入,一般情况,罚款还不足广告费真实收入的十分之一。
“应当看到,我们国家地域广、广告类型多,监管力量不足,尤其是一些规模不大的媒体,广告涉嫌违法违规比例较高,特别是涉及人体健康的产品、服务广告,违规情况更为突出。”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人说。
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泛滥,主要原因是广告发布单位为追求经济利益不严格审查广告,或以有偿新闻形式发布广告的法律界限模糊,致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有意规避法律。如果行政主管部门能严肃履职,按照规章制度来办事,就不可能有那些虚假医药广告出现了。
严格执法,加大刊登假广告的处罚力度
我国《广告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清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
实际上由于广告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将产生影响,因此虚假医药广告产生的利润可能达到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区区5倍罚款根本不足以对违规者造成震慑。
记者也发现,多数违法虚假医药广告通过媒体发布。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企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建议新闻单位严把广告发布关,坚决回绝那些含有虚假、欺骗和误导内容、有违社会公德和社会风尚的广告。
媒体是广告发布的主要载体。目前,90%以上的广告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总体上看,绝大部分大众传播媒介单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认真履行法定的广告审查义务,积极预防了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但是,确有一些媒体,尤其是都市报和地市级以下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部分互联网站,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放弃广告审查职责,甚至默许放任虚假违法广告的发布,也致使部分地区、部分媒体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
打击违法虚假医药广告的专项行动进行过不止一次,但为何屡打不绝?首先是执法不严。相关职能部门存在对广告的审查不严的情况。媒体不够自律。很多人被违法虚假医药广告所骗,就是由于相信刊登广告的媒体可靠。由此可见,一个负责任的媒体,能够成为老百姓的一道防伤害墙;相反则会为不良企业“保驾护航”,成为伤害老百姓的帮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近日说,近年来,工商总局等12部门每年都联合部署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加大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综合治理力度,严厉查处和惩治了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和违法主体,广告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由于利益驱动、诚信缺失等原因,与其他类别广告相比,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仍然屡禁不止、屡查屡犯,群众举报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工商部门将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加大力度,力争将违法虚假医药广告从此剿灭。
本报记者 郑北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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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在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工信部、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八部门,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开始不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扈氏鼻炎膏(复方鼻炎膏)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西安澜泰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发布媒体:长治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