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一线(vodjk.com)2月15日讯 2月14日报道,首家药房托管医院在广州落地!从2月8日起,患者可持处方单、诊疗卡就可以在院外药店或其他药店取药。预计2月底,儿童药房也将全部分离出去。
2015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试点城市所有公立医院医药分开,这意味着以医药分开为主的公立医院改革将在全国战略性扩容铺开。作为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部分,“医药分开”为切断药品销售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过度医疗、大处方进行了积极探索。
“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和医药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这是国家医改政策层面上医药分开的要求。
作为首家药房托管医院,此次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取消门诊药房,真如各大媒体网站转载报道所言,是广东首尝“医药分开公立医院”,那么有几个问题需厘清:
1、门诊药房真的剥离出医院了吗?仍存千丝万缕的利益关系!
先不说目前只是成人门诊药房移出医院(现阶段顶多能称为部分移出),就从缴费方式来说,公开信息显示可在院内缴费或不缴费,那么问题来了:
1)为何存在院内缴费?这样做法至少在财务核算角度上很难说是“医药分开”,没有实现独立核算呀!药品利益仍然在医院而未与药房一起“移出”到院外。
2)如果说在院内缴费是为了方便患者的话,那么,还需要了解药品流到院外的什么药店?如果药店被“圈定”甚至指定范围的话,那这样的处方外流就与医药分开的本意违背了。
因此,在一个以定点处方为拉动的院外药房,并且院内院外仍有千丝万缕的利益联系的情况下,无论门诊药房是否真的剥离,离真正的医药分开尚有距离。
那么,既然这还不算是真正的医药分开,那么又是什么性质呢?其实,这本质上是药房托管之后的结果。
2、
患者凭处方能否自由购药?不能!
根据公开信息,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的具体做法是:患者在看病后,可在院内缴费或不缴费直接打印处方单,持处方单、诊疗卡就可以在院外的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或其他药店取药。
广州妇儿中心医院将门诊西药房中常用药物,包括口服药、口外用药交给战略合作伙伴——广药集团,广药集团为此设立了专门面向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患者的“大众药房”,据媒体报道,未来广药集团旗下的60多家药房都会与妇儿中心实现联网合作。
换句话说,“大众药房”在现阶段为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提供类似于“药房托管”的服务,同时协助医院完成必要的药品使用追溯业务。患者凭处方拿药,也只是比之前多了“大众药房”这个选择,而恰好“大众药房”背后的广药集团与医院有战略合作关系。
那么这样一来,患者即便拿到处方到院外,也只能在广药旗下的药店购药,而不能随意到其他药店购药,患者很难说真的拥有了凭处方自由购药的权利。
3、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与广州医药的关系
事实上,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为这次“医药分开”早已布局,据《财新周刊》的报道,2016年6月,该院第一次发布了药房改革招投标公告,参与投标的药企共有六家,分别为广州医药有限公司(注:广药集团的核心子公司)、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广州上药中山医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武汉健民药业集团广州福高药业有限公司、广东通用医药有限公司。
据跟踪报道那次药房改革招标的描述:当时“就同一项目招标,妇儿中心连续发出三份招标文件,其中还宣布一次招标作废,这一反常行为随即引来诸多药企投诉。
细微的文字变动背后,极有可能是有药企已经与妇儿中心单方面接触,从而导致第二份评标文件作废,而妇儿中心只能另发一份竞争磋商公告,以确保该药企中标。”
而成为该项目供应商的,正是广州医药有限公司。
“医药分开”的目的是切断药品销售和医院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过度医疗、大处方。从表面看,医院把药房分离出去,的确斩断了医院药品的灰色利益链。
然而,药事管理权还是掌握在医院手里,药企成为“医院项目供应商”,需支付巨额费用。
以广州妇儿中心的招投标文件为例。该药品招标文件显示,供应商需要支付给妇儿中心的费用包括:设备改进费若干;药事服务费每年2500万-350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之前的药品加成收入,其中西药15%、中药26%;支付药学部工作人员的薪酬,且供应商无权与他们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