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儿童专用药品少,有些家长只好通过各种换算,按照“小儿酌减”的原则,把成人药给孩子使用。这样做的后果却很严重,有资料显示,中国儿童药物不良反应率是成人的2倍,新生儿的不良反应率则达到4倍。
有数据显示,我国专门生产儿童用药的企业有10余家,有儿童药品生产部门的企业30多家。在上市药企中,单一主营儿童用药的生产企业仅有一家。
图/视觉中国
近期,国家卫计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食药监总局印发《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39个儿童药品上榜。而2016年6月1日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公布后,32个上榜药品中已有22个儿童药品进入优先审评通道。得益于此,上海罗氏制药产品雅美罗新增适应症“全身型幼年特发性关节炎”甚至提前4年在中国上市。
在这一系列利好政策扶持下,能否改善我国儿童药品生产企业少、品种少、剂型少等问题呢?
业内专家认为,除研发层面的鼓励外,如果没有强制执行力来规定规范临床用药习惯,企业仍应谨慎进入儿童药领域。
政策利好下71种儿童药物申报研发
在近日公布的《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里,39个在大陆境内尚未注册上市且临床急需的儿童药品上榜。算上第一批的32个上榜药品,已有71个儿童药品进入鼓励研发申报清单。
其实,儿童用药品种、适用剂型缺乏等问题早已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2015年12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临床急需儿童用药申请优先审评审批品种评定的基本原则》,确定了新增用于儿童人群品种、改剂型或新增规格品种和仿制品种优先审评应满足的条件。
2016年3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儿科人群药物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从伦理学考虑、数据和安全监察、受试者年龄分层、儿科剂型选择等方面做了详细指导。其中,在剂型研发选择方面,特别提到儿科人群对剂型的接受程度会受到药品本身的口感、气味和质地等影响,要注意“药片大小和形状”。
2016年6月1日,《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公布,国家卫计委称此举为促进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的研发创制和申报审评,满足儿科临床用药需求。
今年5月12日,食药监总局公布《关于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保护创新者权益的相关政策(征求意见稿)》,特别提出对既属于创新药又属于罕见病用药、儿童专用药,给予10年数据保护期;属于改良型新药的罕见病用药、儿童专用药,给予3年数据保护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