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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药品流通监管再放大招 对疫苗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发布:2016-04-01 17:09 | 来源:第一健康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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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徽药品流通监管再放大招 对疫苗经营企业飞行检查, “不作就不会如何如何……”这是网络流行语,而对照安徽省食药监局刚出台的《2016年全省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

  “不作就不会如何如何……”这是网络流行语,而对照安徽省食药监局刚出台的《2016年全省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工作方案》,那才真正懂得啥叫“被人惦记上”的滋味不好过。而在当前形势下,对疫苗经营企业不打招呼的飞行检查更是被列为“头号重点”!

  疫苗经营飞检全覆盖

  安徽省食药监局今年将按照“层级管理、突出重点、依法查处、公开结果”的原则,飞行检查的范围覆盖全省药品批发(疫苗、连锁)企业、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企业、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等。

  按照此方案,今年对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覆盖率将达到15%,对疫苗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对药品零售(连锁门店)企业、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重点抽查。

  “有错”才会被盯上

  安徽省食药监局对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的重点,锁定在有“前科”的对象身上。如上年度因存在严重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的;药品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被评定为药品安全信用警示及以下等级的;还有经营或使用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的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的涉药企业(单位);未按照要求上报自查报告的企业(单位);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的零售药店;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诊所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被投诉举报的企业(单位)。

  飞检内容“大曝光”

  对药品流通环节飞行检查的内容,包括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非法回收药品、含特殊药品制剂管理、冷链药品管理、人员管理、仓储条件及现场管理、验收和出库管理、运输管理等情况;有疫苗经营范围的批发企业重点检查疫苗购销渠道的合法性,并延伸上下游进行具体核实;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超范围经营、执业药师在岗、药品分类管理、购销票据管理、药品陈列规定、计算机系统功能、药品销售管理、国家规定禁止销售药品执行情况等;医疗机构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合法票据、购进验收记录、阴凉和冷藏及冷冻药品储存条件、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特殊药品的管理等情况;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网站资质及专职人员在岗、超范围发布药品信息或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超范围从事药品交易服务、销售假劣药品等情况;上年度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情况;根据举报线索实施的飞行检查,重点核查举报反映的违法违规情况。

   违法者将遭重罚

  安徽省食药监将继续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对在飞行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或屡次违反GSP规定的企业,坚决撤销GSP证书,责令企业停止药品经营活动;对发现有一般缺陷项目的企业,则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情况由企业所在地食药监部门负责复查;发现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将认真做好记录,需立案查处的要移交稽查部门依法处理,重大案件或跨地区案件应移交省局稽查处依法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必须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石跃新 罗晓薇)(安徽食品药品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