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顾小夏报道 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辽宁仙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生产假劣银杏叶制剂,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昨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曝光。
据了解,2015年11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对违法生产销售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行为处罚意见的公告,并组织有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嫌违法生产的65家银杏叶提取物及制剂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目前,调查处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因生产假药、劣药被依法处罚的企业59家。其中,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4家;拟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4家;以上企业均存在生产销售多批次假劣银杏叶制剂,同时存在调换产品留样、逃避监督检查等从重情节。
被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47家,罚没款总金额1.03亿元,其中42家企业因违法生产假劣银杏叶制剂,被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这42家企业中,涉及辽宁企业有两家,分别是辽宁盛生药业有限公司、辽宁仙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另有5家主动报告,并彻底找回问题产品,被予以警告。
无药品生产资质的企业被提请地方政府予以关停4家。上述企业中,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8家,包括桂林兴达药业有限公司、山东双花制药有限公司、吉林跨海生化药业制造有限公司等;被处以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资格处罚的责任人员7名;被免于或不予行政处罚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