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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44家药商须停止经营

发布:2018-03-25 06:20 | 来源:健康日报网 | 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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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5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市局近日组织检查组对武城县泰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连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

5月24日,山东省德州市药监局发布公告,市局近日组织检查组对武城县泰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二十四连锁店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山东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该局依法撤销其GSP证书,企业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据医药观察家网不完全统计,上述企业是2017年以来山东被撤销GSP证书的第44家药品经营企业。此前,山东省局已撤销4家、各市局共撤销39家。

其中,撤证数量最多的就是山东临沂市,有26家,超出全省数量的一半;其次是济南4家、德州3家;莱芜、日照、菏泽各两家,济宁1家。(注:以上统计不包括省局的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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