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启动药品招标采购的湖南、广东、浙江等省来看,中标药物价格同比较大幅度下降不可避免。在药物降价潮来临之际,企业应学会加强管理,提高药品研发水平与能力,同时控制成本,充分考虑市场因素(原辅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增加等),保证药品价格与质量的平衡。
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国家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避免地方利益影响招标秩序,建立药品招标价格全国联动、省级联动机制。
2015年,湖南、广东、重庆、浙江等地均启动药品招标。湖南严格执行药品议价程序,与邻省广东的降价幅度相当,部分中标药品价格明显低于邻省江西的药品中标价格,其中以辅助药、外资药、仿制药降价幅度明显。
湖南省卫生部门一位干部告诉记者,某些省份的药企对于本次招标降价幅度大,出现不满情绪,一些外地药企甚至发动了当地政府力量、行业协会与湖南政府部门“沟通”。
医药电子商务投资领域的海虹控股公司新闻发言人陆挥说,一些药企在本省投标时“低价中标”,而到外地投标却高于本省的中标价格,这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祟”。应建立药品招标价格全国联动、省级联动机制,每个省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与其他省(特别是邻省)招标价格进行比对联动,打破一个招标周期内各个省招标价不一的做法,一旦同药同品同规格的药物在不同省份中标价格出现高于正常值,就要重新谈判议价。
最后,专家还建议,取消外企“超国民待遇”,鼓励我国原创药物研发。
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外资药由于长期在药品市场占垄断地位,在报价时“态度强硬”。据介绍,此次湖南药品招标过程中,有一些外资药企明确告知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称“垄断性药品只要降价,立马弃标。”
此外,有专家称,应取消外资药品中非专利药“超国民待遇”的定价政策,由价格主管部门解决外企非专利药品价格虚高问题。同时出台政策鼓励国内药企进行原创药研发,为药企进行新药研发、临床试验和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鼓励大型药企立足国内临床需求,跟进最新疾病谱的变化,专注国内发病率高的疾病和研发机构合作,进行原创药的研发。
对于常用药、低价药,专家建议,不能搞“惟低价中标”,应选定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定点生产,从定价机制、医保制度、税收制度等方面,给予生产企业政策倾斜,保证企业生产供应廉价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