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国放开低价药价格以来查处的首例药品价格垄断案尘埃落定。记者28日从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获悉,重庆青阳、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商丘华杰等五家公司因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被处以399.54万元罚款。
姚先生是一位痛风患者,去年9月痛风发作时,他在北京西城区多家药店寻找一种叫“别嘌醇片”的药物,但跑了很多大药店都没有找到上海信谊生产的该种药物,最后在一家不起眼的小药店发现了。“药店销售的价格与医院一样,不便宜,大概在29元左右。这药是痛风患者的常用药,怎么感觉奇货可居。”
别嘌醇片是治疗因尿酸过高引起的高尿酸血症、痛风的常用药物。别嘌醇制剂属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甲类药品,别嘌醇片还列入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全国获得别嘌醇片批准文号的生产厂家有15家,2014年以来实际只有重庆青阳、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3家企业生产。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介绍,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重庆青阳及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江苏世贸天阶、上海信谊联合及其别嘌醇片独家经销企业商丘华杰,先后四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
协议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协商统一上涨别嘌醇片价格。2012年至2013年,别嘌醇片市场销售均价约为5.8元/瓶,2014年初因成本增加、供应结构变化等因素上涨至10元/瓶。2014年4月,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将销售价格提高到不低于18元/瓶,并于2015年1月起提高到23.8元/瓶。二是分割销售市场,三方协商划分了销售区域。三是约定招投标工作,三方必须在划定区域内招投标。强调如违反约定,重庆青阳将取消合作并不予供应原料药。从当事人别嘌醇片的实际经销情况和销售数据看,垄断协议得到了实质性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局长张汉东表示,药品价格放开以后,个别企业为追逐利益会出现垄断行为,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促进药品价格合理形成,显得尤为重要。国家发展改革委反垄断局副局长卢延纯也表示,这个案子具有典型意义,不仅存在横向互相串通协商定价的问题,还有划分市场的问题。下一步,发改委价监局将继续关注医药和医疗设备行业的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