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已经发展了数千年,但却因为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受到了西医的冲击。马兴田认为,中医药相关法律的颁布势在必行,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建立的法律要适应中医药自身的规律,只有这样才能为中医药的进步打下良好的基础。
马兴田表示,由于缺乏专门的法律规定和监管,中医药的地位与规划还不够清晰,中医药治疗、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还不够规范,中医药“走出去”的进程还不够顺利。
为了推动《中医药法》的尽快颁布,马兴田提出,一方面要组织保障,专项推进立法工作。建议由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联合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局等相关单位成立《中医药法》立法统筹办公室。并对已颁布了中医药地方性法规的地区开展专项调研,或可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地区对中医药法草案进行试点,尽快推进该部法律的出台。另一方面,强化管理,加快《中医药法》的出台。应设定明确的时间表,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加快完成《中医药法》颁布的各项准备工作,尽快进入人大的立法体系。